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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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院内文化氛围及空中花园建设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2025-JJDKBA-W40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院内文化氛围及空中花园建设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实施,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酒泉凯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2025-JJDKBA-W4028
2.2建设地点: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
2.3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
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10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6月30日
计划总工期:52日历天
2.5招标控制价:大写:叁拾捌万壹仟玖佰肆拾叁元肆角捌分
小写:¥381943.48元
2.6资金自有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截止开标时间)(外资控股企业,是指中国境外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企业)(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3.2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在线查询截图和承诺书)。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没有开展主营业务的可不提供当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告发布后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本项目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以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公告发出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军队采购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需提供“供应商诚信承诺、保密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及近三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承诺说明。供应商须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截图)。
3.7本项目所有投标供应商必须在军队采购网完成注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截图)。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产地为同一地址的,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对存在围标串标、虚假投标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经调查属实的,根据违规情形和性质给予相应处罚措施。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9日09:00至2025年4月30日9:00前。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军队采购网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6.2开标时间:2025年4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3开标地点:甘肃省酒泉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发布。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00)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帐号:/
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
投标供应商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于2025年4月16日16时00分前缴纳足额保证金
9.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备注:自2016年7月1日起,投标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无二维码的旧版资质证书无效。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8127646796/18797089475
招标代理机构:酒泉凯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园林路89号疏勒家苑1号楼2-17-1
联系人:马蕾
联系电话:18793705201
纪检监督部门:陈琦
联系电话:18371911811
11.质疑答复
根据相关规定,提出质疑供应商须为参与质疑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时间未超过规定质疑时间,提出质疑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做到证据可靠有效、事实清晰明确。
本项目如有质疑请向建设单位采购管理部门或委托的地方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向采购单位上级采购管理部门投诉。如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质疑期(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招标单位将在收到质疑文件(原件)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供应商作出书面答复。
建设单位公开征集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文件线索反映时间不限于公告期间。
酒泉凯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 4 月 8 日
点击下载 : 附件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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