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 2041 408 25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文化艺术中心屋顶修缮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文化艺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预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文化艺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邯郸市文化艺术中心屋顶维修内容:中部穹顶屋面清洗,中部穹顶及两翼铝板及玻璃屋面缝隙打胶、铝板胶缝面上SBS防水卷材拆除及清理、铝板及固定玻璃与铝板衔接处胶条拆除及清理等。 2.1.2 建设地点:邯郸市文化艺术中心。 2.1.3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2.1.4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1.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其投标。 (3)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4-10 00:00:00
至 2025-04-15 00: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5-06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文化艺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薛杨 电话:0310-7079255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海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贵焕 电话:0310-590889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电话: 0310-3208601
电子邮箱: hdlyj@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邯郸市文化艺术中心屋顶修缮项目投标人/供应商800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邯郸市文化艺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海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邯郸市人民东路399号
地址:
邯郸市经济开发区北洋科技大厦A座17层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薛杨
联系人:
王贵焕
电话:
0310-7079255
电话:
0310-5908895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