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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中储粮重庆万州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MEC工程答疑补遗文件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重庆中储粮重庆万州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MEC工程答疑补遗文件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重庆
发布时间:
2025-04-09
详细内容:
中储粮重庆万州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MEC工程

答疑通知(01)

各投标人:

中储粮重庆万州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MEC工程(招标项目标段编号:50000120250323001010101)答疑通知如下:

一、答疑内容

问题(一):1、请问重庆宏耀融资担有限公司(属于重庆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重庆市交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已经是被执行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这两家国有担保公司为了规避担保赔付风险,每开一张投标保函都要再到华安保险购买一份保单,由华安财险进行兜底赔付,两家融资担保企业本身不进行赔付,据悉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风险综合评级未达监管要求,导致偿付能力不达标,华安财险风险综合评级为C级。最重要的是根据渝银保监财险(2023)52号文件:关于规范发展保证金替代类保险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要求保险公司不得出具有担保或保证性质的见索即付担保保函,华安保险公司这种借壳参与重庆保函市场,间接性出具担保保函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重庆市金融监管局的相关规定,公然藐视行政主管部门(重庆市金融监管局)的相关规定,这种行为出具的保函是否还合规有效?招标人是否还能接受?华安保险购公司重庆分公司员工,以李晓(音同)、曾海(音同)等为首的国有企业高管,带头违纪为法,想用这种方法操控重庆投标市场、垄断重庆投标市场,在国家倡导改善营商环境的大前提下,居然提高收费,对我们重庆建筑企业是一种严重的伤害,举例说明:出一笔保证金70万的投标保函,从市场上收320元以上,但是宏耀融资担保、交通融资担保收30元,华安保险收90元,其他的全部私人占有,每天出担保保函几百单,细算这是多大的一笔收入,李晓(音同),曾海(音同)等通过与中介代理合作的方式中饱私囊,这种贪污和薅国有资本羊毛,简直无法无天。我司后期将会去重庆市金融监管局和市纪委实名投诉举报,这种公然的违法违规业务模式合作,希望相关主管部门调查核实,为我们企业创建一个好的营商环境。

2、关于“履约保函”: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出具的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东股权冻结”四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是否有效?

法律依据:1.根据2017 年6月21日国务院颁发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除经营借款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等融资担保业务外,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的融资担保公司还可以经营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等服务业务”如果使用具有以上四种情况之一的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参加投标,是否有效?2、在2022年度和最新2023年度重庆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评级及分类监管办法中均评为 E级;根据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评级及分类监管办法》的通知渝金发[2024]116号第十二条评级等级的对应含义:评级结果为E级,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存在严重问题,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长期未开展新的融资担保业务,或已无法正常经营,需要监管高度关注,亟待采取严厉的监管措施。

招标人和代理公司对开重庆双业融资担保的开具的投标保函和中标后的履约保函是否合格有效?

 3、本项目对纸质投标保函要求: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等”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信息综合查询·综合查询)查询,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有终本案件,未履行金额:4851691.08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使用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参加投标,是不是会废标?

请问以上这几条质疑,频繁出现在最近招标挂网项目的质疑内容里面,到底开这几家的投标保函或履约保函合不合格?

是不是只要开具潼南融资担保保函才能满足要求,据了解潼南融资担保开具的保函是直开式,没有保险兜底这些,国企背景担当,保驾护航。

答复: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投标人应严格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保函开立要求,若开立人是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经营异常、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等六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出具的保函无效。

问题(二):号称西南标王的陈炳宏,对外宣称渝北区项目他可以勾结交易中心监督工作人员,指定专家操纵中标项目。然后对外卖项目10多个点。

答复:建议投标人向相关监管部门反映处理。

问题(三):我司成立于2022年,成立不足三年,是否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四):请问重庆市潼南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股东“重庆帝安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失信被执行人且限制高消费和另外一个股东“重庆市展新电熔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清算。

重庆市潼南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且有股权出质和有动产处于抵押状态等等,他们开具的投标保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复: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未被相关部门禁止开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开立人是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经营异常、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等六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出具的保函无效。

问题(五):声 明

我司系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14年之久正规持牌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近期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公开招投标公告答疑和评论区,出现个别用户恶意散布针对我司的不实言论,对我司商业信誉、专业能力及企业形象进行诽谤抹黑,此类行为已严重侵害我司合法权益,并扰乱市场正常秩序。为澄清事实、以正视听,我司郑重声明:

一、坚决维护合法权益,谴责不实信息。我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秉持“诚信为本、专业服务”的经营理念,依法取得相关业务资质,所有经营活动均公开透明、合法合规。我公司不存在终本案件,更不存在任何未履行的事宜,广大用户和网友均可随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查询。

二、严正警告侵权主体,立即停止造谣诽谤行为。请相关侵权主体立即删除全部不实信息,停止一切诋毁我司商誉的行为。我司已委托专业律师团队介入调查,将依法向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举报,保留诉讼权利。同时,欢迎社会监督,抵制恶意诽谤。我司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合法监督,但坚决反对任何以不正当竞争为目的的诽谤行为。请广大客户及网友勿轻信谣言,如有疑问可通过官方渠道(电话:023-67685118)与我司核实信息,我司愿以事实为依据接受市场检验。

特别说明:网络空间非法外之地,任何企业及个人均须为自身言行承担法律责任。我司呼吁各界共同抵制网络谣言,营造清朗商业环境。

答复:建议投标人向相关监管部门反映处理。

问题(六):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业绩要求中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与“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评审-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是否可以兼得?

 2、变配电改造清单中,1#变配电改造未见图纸及技术要求,请问需考虑的工作内容是什么?

 3、招标清单编制说明中编制范围描述有“电力监控系统改造”,但清单中却未含此部分内容,请问是否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如在,该如何考虑工作内容,费用计入何处?

4、招标清单中空压系统未放置安全文明措施费用,请问,此项是否有要求投标人的空压系统报价中也不得计取安全文明措施费?

5、控制价是否仅限制投标总价,对单位工程价格是否有限制要求。

6、招标文件P224,4.1投标时投标方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及资料,要求投标时提供文件各5套(一正4副),电子版一套,请问4.1项资料,是否可以中标后提供?若需要投标时提供,请问纸板文件是否需要开标时当面递交?电子版文件需要上传至哪个版块?

答复:(1)可以。(2)此项无图纸,为3#平房仓配电室内部施工措施费。(3)本期2#低压配电柜新增的电力监控接入原有电力监控系统,含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电力监控设备可考虑集成在配电柜内,通过RS485通讯线接入相邻低压配电柜的电力监控系统,电力监测系统已单独列清单。(4)此项清单中已经包含措施费和各种费用(不含税)。(5)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投标报价“清标”要求,本项目除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外,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6)修改为“中标后中标人须提供的技术文件数量和种类:以下所列文件各5套(一正4副),电子版1套”。

问题(七):请问重庆市潼南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股东“重庆帝安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失信被执行人且限制高消费和另外一个股东“重庆市展新电熔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清算。

重庆市潼南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且有股权出质和有动产处于抵押状态等等,他们开具的投标保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复: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未被相关部门禁止开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开立人是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经营异常、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等六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出具的保函无效。

问题(八):1、请问重庆宏耀融资担有限公司(属于重庆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重庆市交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已经是被执行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这两家国有担保公司为了规避担保赔付风险,每开一张投标保函都要再到华安保险购买一份保单,由华安财险进行兜底赔付,两家融资担保企业本身不进行赔付,据悉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风险综合评级未达监管要求,导致偿付能力不达标,华安财险风险综合评级为C级。最重要的是根据渝银保监财险(2023)52号文件:关于规范发展保证金替代类保险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要求保险公司不得出具有担保或保证性质的见索即付担保保函,华安保险公司这种借壳参与重庆保函市场,间接性出具担保保函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重庆市金融监管局的相关规定,公然藐视行政主管部门(重庆市金融监管局)的相关规定,这种行为出具的保函是否还合规有效?招标人是否还能接受?华安保险购公司重庆分公司员工,以李晓(音同)、曾海(音同)等为首的国有企业高管,带头违纪为法,想用这种方法操控重庆投标市场、垄断重庆投标市场,在国家倡导改善营商环境的大前提下,居然提高收费,对我们重庆建筑企业是一种严重的伤害,举例说明:出一笔保证金70万的投标保函,从市场上收320元以上,但是宏耀融资担保、交通融资担保收30元,华安保险收90元,其他的全部私人占有,每天出担保保函几百单,细算这是多大的一笔收入,李晓(音同),曾海(音同)等通过与中介代理合作的方式中饱私囊,这种贪污和薅国有资本羊毛,简直无法无天。我司后期将会去重庆市金融监管局和市纪委实名投诉举报,这种公然的违法违规业务模式合作,希望相关主管部门调查核实,为我们企业创建一个好的营商环境。

2、本项目对纸质投标保函要求: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等”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信息综合查询·综合查询)查询,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有终本案件,未履行金额:4851691.08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使用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参加投标,是不是会废标?

答复: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投标人应严格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保函开立要求,若开立人是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经营异常、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等六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出具的保函无效。

问题(九):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业绩要求中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与“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评审-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是否可以兼得?

2、变配电改造清单中,1#变配电改造未见图纸及技术要求,请问需考虑的工作内容是什么?

3、招标清单编制说明中编制范围描述有“电力监控系统改造”,但清单中却未含此部分内容,请问是否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如在,该如何考虑工作内容,费用计入何处?

4、招标清单中空压系统未放置安全文明措施费用,请问,此项是否有要求投标人的空压系统报价中也不得计取安全文明措施费?

5、控制价是否仅限制投标总价,对单位工程价格是否有限制要求。

6、招标文件P224,4.1投标时投标方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及资料,要求投标时提供文件各5套(一正4副),电子版一套,请问4.1项资料,是否可以中标后提供?若需要投标时提供,请问纸板文件是否需要开标时当面递交?电子版文件需要上传至哪个版块?

答复:详见问题(六)的答复内容。

问题(十):1、《技术要求及品牌》文件中,页码179页,“(5)PLC电源:导轨式开关电源,输入为

3*380-500VAC,输出为 24VDC,......”,但本系统,PLC采用UPS供电,UPS输出为220VAC,此开关电源的要求,是否有误?页码208,对开关电源的描述,存在同样问题。

2、《原理图系统图》中,DK-15控制系统电源柜电气原理图,UPS20KVA,其出线端配置2套15KVA的稳压电源,容量大于UPS容量,是否合理?

 3、《自控清单》序号21、22,要求上位软件采用iFix。在《技术要求及品牌》文件中,页码179,要求采用PCS7系统,PCS7系统上位软件为WinCC,请问以哪个为准?

4、在《技术要求及品牌》文件中,页码179,PLC品牌要求AS410H,此型号为冗余系统,《原理图系统图》中,并未设计冗余系统,两者矛盾,请确认。

5、在《技术要求及品牌》文件中,页码179,UPS要求10KVA,《原理图系统图》中,设计为20KVA,请问以哪个为准?

6、在《技术要求及品牌》文件中,页码207,第18条,对PLC硬件及分布式IO的配置,与《原理图系统图》设计不符,以哪个为准?

7、《自控清单》序号20,终端计算机软件,是指哪些?请明确。

8、轴承测温系统,是否为独立运行系统,由专业厂家成套提供,不在自控系统供货范围?请明确。

答复:(1)和前期保持一致,选择设计要求的PLC电源,按照图纸实施。(2)图中另外一个是旁路,按照图纸实施。(3)以图纸为准。(4)以图纸为准。(5)以图纸为准。(6)以图纸为准。(7)指散粮输送系统监控软件。(8)随自动控制系统一起供货。

问题(十一):招标文件P50的(7),要求核心设备气垫皮带输送机、多点卸料皮带输送机和斗式提升机的设备制造商须具备 1000t/h 以上的生产制造能力,请问 1000t/h 以上包含1000t/h吗?

答复:包含。

问题(十二):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中储粮重庆万州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MEC工程]的投标活动。在审阅招标文件的过程中,我们注意到问题一:工作塔之间连接钢结构栈桥不在本项目工作范围内、问题二:招标文件正文合同协议书中关于税率的约定为系统货物开具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票,安装总价开具税率为 9%的增值税专票。在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甲供材料费,增值税费率为9%。鉴于此情况,我公司对招标文件中的工作塔之间连接钢结构栈桥是否在本项目工作范围内提出疑问,同时关于具体税率按照招标文件正文中合同条款执行,还是安照工程量清单中税率执行。以上问题请求贵单位对此进行澄清。我们希望贵单位能够及时回复,以便我们更好地准备投标文件。

答复:(1)“工作塔之间连接钢结构栈桥”不在本项目工作范围内。(2)编制投标报价时以9%为准,实际供货、安装时执行“系统货物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安装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题(十三):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中储粮重庆万州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MEC工程]的投标活动。在审阅招标文件的过程中,我们注意到问题一:工作塔之间连接钢结构栈桥不在本项目工作范围内、问题二:招标文件正文合同协议书中关于税率的约定为系统货物开具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票,安装总价开具税率为 9%的增值税专票。在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甲供材料费,增值税费率为9%。鉴于此情况,我公司对招标文件中的工作塔之间连接钢结构栈桥是否在本项目工作范围内提出疑问,同时关于具体税率按照招标文件正文中合同条款执行,还是安照工程量清单中税率执行。以上问题请求贵单位对此进行澄清。我们希望贵单位能够及时回复,以便我们更好地准备投标文件。

答复:详见问题(十二)的答复内容。

问题(十四):招标控制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437100.13元是否含税;投标函中需要填写安全文明施工费,请明确填写数额是否含税还是填写437100.13元即可。

答复:不含税金,按照437100.13元填写。

问题(十五):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散料输送规模在1000t/h及以上的MEC施工总承包项目,请明确输送规模1000t/h及以上设备是指单台设备输送规模在1000t/h及以上设备还是指双线输送规模在500t/h及以上设备合计输送规模在1000t/h及以上设备?

答复:单台设备输送规模在1000t/h及以上。

问题(十六):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散料输送规模在1000t/h及以上的MEC施工总承包项目,请明确输送规模1000t/h及以上设备是指单台设备输送规模在1000t/h及以上设备还是指双线输送规模在500t/h及以上设备合计输送规模在1000t/h及以上设备?

答复:详见问题(十五)的答复内容。

问题(十七):在“工程量清单”第86页,“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非标件”表格中表述:

序号2-项目编号030813001002-碳钢板直管制作的工程量为9.6t

序号3-项目编号03B006-耐磨衬板的工程量为110m2

但经我公司自行测算,以上两项工程量偏差过大。请贵单位明确并核实确认上述两项工程量。

答复:投标单位根据图纸等进行深化设计,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投标报价,后期在施工过程中投标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并综合报价,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后期不得因工程量变化而调整合同金额。

问题(十八):1、招标文件P51页,“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中提到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投标函格式中也需要填报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但在招标文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并未给定,是否以下发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金额为准?

2、控制价清单问题:清单导入预算软件后最高限价列显示价格为0,分部分项清单是否有限价要求?如有要求,请提供新版控制价编制文件。

3、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投标函”文件,有关工期、工程质量已经预填写内容,如“工期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是否以软件预填写的内容为准?

4、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经济标部分的编制时,清单封面系统“请将工程量清单封面后加盖印章,将扫描件导入”。有了这张印章加盖实体印章的封面,在“生成工程量清单页面”是否就不需要造价人员加盖CA在线签章了?请确认。

5、工程量清单编制税率为9%,而在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系统货物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安装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何为准?

6、招标图纸中有智能化部分,投标工程量清单中无此部分开项,请明确智能化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

7、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空压系统含储气罐、管道、管件、阀门等,招标图纸中无相关设计及接口位置,请提供详细的清单及施工图纸、与前期空压系统接口位置及界面划分。

8、招标图纸工程清单第10项仓底辅助出仓手动气密闸门(HZ1101.7-.8~1406.7-.8,规格型号为400*400,150t/h),在招标工程量清单此项为电动闸门,请问该项是以哪个为准。

9、招标文件清单编制说明中第三项第6条中“工艺设备工程:输送机、除尘系统、闸阀门、中心减压管、制氮管网、空压系统、非标件等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支架及金属构件防腐油漆等工作内容”,请问中心减压管在工程量中无此项,请问是否在招标范围内。

答复:(1)详见问题(十四)的答复内容,未列明的详见工程量清单。(2)有要求,详见最新的最高限价文件。(3)以软件预填写的内容为准。(4)是。(5)编制投标报价时以9%为准,实际供货、安装时执行“系统货物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安装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6)不包含。(7)图纸中已明确接口位于库区已建提升塔J,其余部分均详见图纸。(8)以图纸为准。(9)不在。

问题(十九):1、招标文件P51页,“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中提到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投标函格式中也需要填报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但在招标文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并未给定,是否以下发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金额为准?

2、控制价清单问题:清单导入预算软件后最高限价列显示价格为0,分部分项清单是否有限价要求?如有要求,请提供新版控制价编制文件。

3、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投标函”文件,有关工期、工程质量已经预填写内容,如“工期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是否以软件预填写的内容为准?

4、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经济标部分的编制时,清单封面系统“请将工程量清单封面后加盖印章,将扫描件导入”。有了这张印章加盖实体印章的封面,在“生成工程量清单页面”是否就不需要造价人员加盖CA在线签章了?请确认。

5、工程量清单编制税率为9%,而在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系统货物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安装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何为准?

6、招标图纸中有智能化部分,投标工程量清单中无此部分开项,请明确智能化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

7、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空压系统含储气罐、管道、管件、阀门等,招标图纸中无相关设计及接口位置,请提供详细的清单及施工图纸、与前期空压系统接口位置及界面划分。

8、招标图纸工程清单第10项仓底辅助出仓手动气密闸门(HZ1101.7-.8~1406.7-.8,规格型号为400*400,150t/h),在招标工程量清单此项为电动闸门,请问该项是以哪个为准。

9、招标文件清单编制说明中第三项第6条中“工艺设备工程:输送机、除尘系统、闸阀门、中心减压管、制氮管网、空压系统、非标件等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支架及金属构件防腐油漆等工作内容”,请问中心减压管在工程量中无此项,请问是否在招标范围内。

答复:详见问题(十八)的答复内容。

问题(二十):1、招标公告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关于工期的要求均为:总工期 210日历天。其中设备制造周期 120 天,设备安装及系统空载联合调试 90 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04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16日(实际设备安装时间以开工令为准)。而专用合同条款9.1约定,总工期 150 日历天;其中设备制造周期 90 天,设备安装及系统空载联合调试周期 60 天(设备安装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请问,专用合同条款关于工期的约定是否有误,是否应以招标公告为准?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关于不平衡报价的约定,详见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第21.4款,专用合同条款中未见该条款。

请问,本项目是否有有关不平衡报价的相关要求,如有,请提供。

3、核心设备、配套设备的品牌响应是否仅能填报一家,还是可以填报多家品牌?

答复:(1)以招标公告约定的工期要求为准。(2)不约定。(3)填报投标人实际供货设备的品牌,原则上每个设备仅填报一个品牌。

问题(二十一):1、招标公告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关于工期的要求均为:总工期 210日历天。其中设备制造周期 120 天,设备安装及系统空载联合调试 90 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04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16日(实际设备安装时间以开工令为准)。而专用合同条款9.1约定,总工期 150 日历天;其中设备制造周期 90 天,设备安装及系统空载联合调试周期 60 天(设备安装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请问,专用合同条款关于工期的约定是否有误,是否应以招标公告为准?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关于不平衡报价的约定,详见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第21.4款,专用合同条款中未见该条款。

请问,本项目是否有有关不平衡报价的相关要求,如有,请提供。

3、核心设备、配套设备的品牌响应是否仅能填报一家,还是可以填报多家品牌?

答复:详见问题(二十)的答复内容。

二、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原内容: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2.招标文件中规定工程量清单不允许修改的内容不得修改。







修改为: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2.招标文件中规定工程量清单不允许修改的内容不得修改。

3.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2、招标文件P224,原内容:

4.1投标时投标方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及资料

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数量和种类:以下所列文件各5套(一正4副),电子版1套

修改为

4.1中标后中标人须提供的技术文件及资料

中标后中标人须提供的技术文件数量和种类:以下所列文件各5套(一正4副),电子版1套

3、根据答疑,修改了最高限价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描述内容,具体详见本次答疑通知上传的相关文件。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 年04 月23日 9 时 30 分。

三、其他内容与本答疑、修改矛盾或冲突的,以本答疑、修改内容为准。

四、本答疑通知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招标人:中储粮重庆万州直属库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发展局

2025年04月08日 [5000012025032300101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 工程量清单文件.zip 最高限价文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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