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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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安徽马鞍山市花山区马鞍山市慈湖经济开发区江东大道北段2600号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一、 报价需为不含税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税率必须为13%; 二、供货周期:按上表交货期要求。
三、运输方法及费用负担:
1. 设备简易包装,汽车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2、按每件物资中备注的收货分类信息,交付地点:按每件物资中备注的收货分类信息,按如下地点和收货人发货:和菱公司智维分厂/点检一作业区/马钢长材区域:联系人/范雷震/13955535937;和菱公司智维分厂/点检二作业区/马钢冷轧区域、马钢四钢轧区域:联系人/王伟/18155502139;和菱公司智维分厂/点检三作业区/马钢交材区域:联系人/陈峰/13955592312;
四、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1、需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牌、型规、外观、包装、保质期、性能等指标不符合约定,以及使用供方货物造成影响需方产品质量或设备功能的,需方自发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报供方,同时保存所发现异议的实物,待买方前往判断。逾期未提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如对验收期限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书面确认。
五、账期+现款。货到需方验收合格,供方开具税率为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收到发票并办理完财务结算手续形成应付款项后的60天(若当天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个工作日)全额支付货款。供方将数电增值税专用发票以PDF格式直接发送给需方经办业务员。收件单位:安徽马钢和菱实业有限公司,收件人详细地址:安徽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南路237号),经办业务员:方军,联系电话:0555-8886151。
六、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需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四、技术条款:
1、需改装备件型号:EM-I-12*2.5-15-22-12,改装成EM-1II-2*25-15-25-2。
2、需厂家到现场确认。
3、电缆卷筒损坏件进行修复。
4、组装、实验、喷漆、出具合格证。具体修复内容详见附件及技术协议。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50万元
六、报名要求:1、报名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工商业企业; 2、投标人须不属于宝武集团禁入(黑名单)供应商; 3、所有采购物料均须原厂原包装正品发货,报名前请对物料内容进行确认,中标供应商应在发货前提供相应证明以供核验(包括但不限于购货渠道、实物照片、合格证等); 4、投标人必须在马钢有过相关业务,熟悉马钢厂区环境,熟练操作马钢门禁系统,在马鞍山有驻点人员,现场出现问题需能两小时内到场处理。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 6、参与报名前请先电话联系采购员,对询价内容进行确认,如未沟通确认的请勿参与!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请与现场核实相关修复内容【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QQ:2041 408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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