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25年中国电信贵港分公司桂平市某单位信息化改造与UPS采购项目询比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西2025年中国电信贵港分公司桂平市某单位信息化改造与UPS采购项目询比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5-04-08 |
详细内容:
|
2025年中国电信贵港分公司桂平市某单位信息化改造与UPS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中国电信贵港分公司桂平市某单位信息化改造与UPS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就2025年中国电信贵港分公司桂平市某单位信息化改造与UPS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采购。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采购1项信息化改造服务及1批UPS设备相关服务,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预算金额为100224.14元(不含税)。
1.3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20系统集成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4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设备到货且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1.5 维护期、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6 交付/服务地点:桂平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7 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总价最高响应限价,具体如下:
类别
类别
不含税最高响应限价(元)
信息化改造部分
设备部分
14623.89
服务部分
16981.13
UPS部分
设备部分
53053.09
服务部分
15566.03
供应商任一报价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说明: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供应商须承诺所使用的设备均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产品,且均为全新原装正品,符合国家三包规定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成交后所提供产品与响应质量相符,否则供应商愿意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责任 (须提供全新原装正品供货承诺函)
2.3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国内同类项目(UPS设备销售或信息化改造服务)业绩至少一份(按询比文件第六章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4供应商须提供至少2名技术服务人员及1名项目负责人,技术服务人员中至少1名人员具备有效的电工作业证,至少1名人员具备有效的高处作业证。
注:须提供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2024年12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在供应商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或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不可与技术服务人员复用,如复用,仅认可为项目负责人。1人持多本证书的,按证书数量计算。
2.5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响应,代理商须提供本项目核心产品(UPS电源)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有效销售授权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只允许一家代理商响应,不同代理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响应的均被否决。如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时响应,代理商响应无效。
2.6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交换机产品满足《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且由具备资格的机构(详见《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注: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7供应商须承诺在设备发货前对响应产品中需要接入公用电信网的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核心路由器、核心交换机)完成办理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2.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9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7日18时00分至2025年4月1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通过电子邮箱报名,并电邮以下材料扫描件:
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4.3报名确认联系人及电话:张经理(18907853116);
联系邮箱:18907853116@189.cn;
联系地址:广西贵港市中山北路电信大楼11楼。
报名成功后,文件将于当日发送至供应商登记邮箱。
4.4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邮寄或纸质现场递交。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5.3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9时00分〕;
5.4递交地点为〔广西贵港市中山北路11号电信大楼13楼〕。
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6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7. 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中山北路11号
邮 编:537000
联 系 人:张经理
电 话:18907853116
电子邮件:18907853116@189.cn
9.2异议接收方式
【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异议函应加盖潜在供应商或利害关系人公章或签名,以纸质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采购人处。】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
2025年4月7日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