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郸市邯郸市艺术学校(市委党校旧址)改扩建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河北省邯郸市邯郸市艺术学校(市委党校旧址)改扩建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5-04-08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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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艺术学校(市委党校旧址)改扩建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艺术学校(市委党校旧址)改扩建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已由 邯郸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邯郸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邯郸市艺术学校(市委党校旧址)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邯审批政投字〔2025〕4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筑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债券资金和教育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占比0%,财政资金占比1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筑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999.4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2636.62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是对邯郸市艺术学校(市委党校旧址)现有教学综合楼、阶梯教室、宿舍楼等建筑物进行加固修缮,加固修缮总建筑面积9300.52㎡。加固修缮工程主要内容为:拆除建筑物外墙立面、室内天棚、墙面、地面、门窗、屋面保温防水、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系统及附属设施。保留原有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构造墙体,对其进行补强加固。重新修缮改造其天棚、墙面、地面、门、窗、窗台板、屋面保温及防水、外墙外立面、门厅、卫生间;重新安装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系统及附属设施等。工程完成后使其重新达到国家住建、消防等部门的竣工验收及交付条件,并符合学校教学及生活的功能需求,建设地点:丛台区青年路20号(市委党校旧址)。计划总工期:33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计划施工工期:300日历天)。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最终交付。包括项目立项批复内的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安施工内容,达到满足使用功能,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2674.1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业绩要求:自 2020 年01月01日以来承接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及期限以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为准);
3.1.3信誉要求:(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评标当天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查询)。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4)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5)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以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为准)。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其他:1.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3.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4-08 08:30:00
至 2025-04-14 17:3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5-08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向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董尚尚,电话:0310-5707330,1337310270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 0310-8031829
电子邮箱: hdjszbb@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邯郸市艺术学校(市委党校旧址)改扩建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投标人/供应商3000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邯郸市筑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文明路11号北洋科技大厦A座1507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北路58号剑桥春雨5号楼(开元大楼)2201、2202、2207、2208
邮编:
056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张朝轩
联系人:
董尚尚
电话:
17703105134
电话:
0310-570733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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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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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zcdjyb@126.com
电子邮件:
zdych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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