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乙烯醇运行部东区15万吨精乙酸甲酯系统改造项目工程勘察成果审查竞标采购公告1.采购条件聚乙烯醇运行部东区15万吨精乙酸甲酯系统改造项目工程勘察成果审查已由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以《关于同意实施聚乙烯醇运行部回收第八精馏塔罐出醋酸钠回收等四个项目的通知》(川维发规〔2025〕2 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聚乙烯醇运行部东区15万吨精乙酸甲酯系统改造项目工程勘察成果审查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建设地址:重庆市长寿区川维化工公司东区。2.2标段划分:1个标段。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0.5万元(含税)2.4标段采购范围: 聚乙烯醇运行部东区15万吨精乙酸甲酯系统改造项目工程勘察外业见证 3.承包商资格要求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1)勘察设计文件审查一类机构证书及以上 3.2承包商还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2)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本次竞标采购对承包商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项目负责人:本次采购要求承包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承包商单位)。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采购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采购公告发布、响应文件递交、评审,以及谈判相关资料交互、确认等工作。4.2承包商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采购文件等。4.3获取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4月7日 17 时00 分。(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4月10日 17 时00 分。(3)获取场所:在线。(4)承包商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竞标采购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5.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5.1编制方式:响应文件须采用承包商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5.2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5.3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4月16日 9 时00 分。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承包商保存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6.采购人名称: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长寿区维江路36号;邮编:401254;联系人:魏顺清电话:02368975065电子邮箱:weisq.swnl@sinopec.com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tal/#/)上发布。8.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采购人: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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