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由出租方提供,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全依照出租方所提供文本照实发布,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自行向出租方标的展示联系人了解,联系方式详见项目公告。
一、标的简介
拟出租标的为吉林省商务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位于长春市的房屋、库房等,共有11 处,按现状分零出租。
标的1:位于万福小区3号楼(证载地址:长春市绿园区万福街58号万福小区3号楼 ),1/7层,有不动产权证,权证号:吉(2021)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354452号,证载用途:车库 ,证载面积993.63 平方米,结构:混合结构 ,无抵押,出租面积约993.63平方米。其中个别有供电、上下水、供暖设施,电表、水表等,个别库房没有供暖等设施,4号库下水管漏水,上述水、电、暖等设施办理和漏水情况处理需由承租方承担,我方配合。室内老化严重不带装修,承租方须认真看好房屋,租赁成功后一切维修、装修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我方不承担且没有资金承担任何维修费用。目前状态闲置,可按期交付标的。
标的2:位于解放大路116号一楼房屋(证载地址:朝阳区解放大路116号 ),1/8层,有房屋所有权证,权证号:房权证长房权字第1030004752号 ,证载用途:住宅 ,证载面积439.52 平方米,结构:钢混结构 ,无抵押,出租面积约439.52平方米,有供电、上下水、供暖、燃气设施,室内、外下水属于瘫痪状态,承租方需自行进行维修,维修需按照市政工程标准进行,且要将管线连接至解放大路市政管网。共3间房屋,其中1间室内因下水堵塞漏至室内许多污水,气味十分刺鼻,室内老化严重不带装修,承租方须认真看好现场,租赁成功后一切维修、装修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我方不承担且没有资金承担任何维修费用。室外燃气管道如需排迁,需承租方自行联络,我方配合。目前状态闲置,可按期交付标的。
标的3:位于银贸大厦18层(证载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新民大街1296号银贸大厦 ),18/18层,无产权证,用途:办公 ,面积457.8 平方米,结构:钢混结构 ,无抵押,出租面积约487.8平方米,有供电、上下水、供暖设施,室内老化严重不带装修,承租方须认真看好房屋,租赁成功后一切维修、装修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我方不承担且没有资金承担任何维修费用。屋顶漏水须承租方自行维修。目前状态闲置,可按期交付标的。
标的4:位于建设街18号一楼(证载地址:朝阳区建设街18号 ),1/5层,有房屋所有权证,权证号:房权证长房权字第1030001569号 ,证载用途:住宅 ,证载面积165.52 平方米,结构:混合结构 ,无抵押,出租面积约165.52平方米,有供电、上下水、供暖设施,室内老化严重不带装修,承租方须认真看好房屋,租赁成功后一切维修、装修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我方不承担且没有资金承担任何维修费用。目前状态闲置,可按期交付标的。
标的5:位于东朝阳胡同10号(证载地址:朝阳区东朝阳胡同10号 ),1/5层,有房屋所有权证,权证号:房权证长房权字第1030000676号 ,证载用途:住宅 ,证载面积61.31 平方米,结构:混合结构 ,无抵押,出租面积约61.31平方米,有供电、上下水、供暖设施,承租方须认真看好房屋,租赁成功后一切维修、装修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我方不承担且没有资金承担任何维修费用。不带装修。目前状态闲置,可按期交付标的。
标的6:位于万宝街8号(证载地址:朝阳区万宝街8号 ),1/1层,无产权证,用途:车库 ,面积70 平方米,结构:混合结构 ,无抵押,出租面积约70平方米,室内老化严重不带装修,承租方须认真看好房屋,租赁成功后一切维修、装修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我方不承担且没有资金承担任何维修费用。目前状态闲置,可按期交付标的。
标的7:位于恒业广场3楼办公室317(证载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119号一克拉·君顶国际317号房),3/19层,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为:852047 ,证载用途:办公 ,证载面积246.89 平方米,结构:钢混结构 ,无抵押,出租面积约246.89平方米,有供电、上下水、供暖设施,不带装修。目前状态闲置,可按期交付标的。
标的8:位于恒业广场3楼办公室318(证载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119号一克拉·君顶国际318号房),3/19层,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为:852067 ,证载用途:办公 ,证载面积281.57 平方米,结构:钢混结构 ,无抵押,出租面积约281.57平方米,有供电、上下水、供暖设施,不带装修。目前状态闲置,可按期交付标的。
标的9:位于恒业广场3楼办公室319(证载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119号一克拉·君顶国际319号房),3/19层,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为:852102 ,证载用途:办公 ,证载面积281.57 平方米,结构:钢混结构 ,无抵押,出租面积约281.57平方米,有供电、上下水、供暖设施,不带装修。目前状态闲置,可按期交付标的。
标的10:位于恒业广场3楼办公室320 (证载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119号一克拉·君顶国际320号房),3/19层,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为:852111 ,证载用途:办公 ,证载面积246.87 平方米,结构:钢混结构 ,无抵押,出租面积约246.87平方米,有供电、上下水、供暖设施,不带装修。目前状态闲置,可按期交付标的。
标的11:位于恒业广场3楼办公室321(证载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119号一克拉·君顶国际321号房),3/19层,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为:852122 ,证载用途:办公 ,证载面积203.94 平方米,结构:钢混结构 ,无抵押,出租面积约203.94平方米,有供电、上下水、供暖设施,不带装修。目前状态闲置,可按期交付标的。
因年代久远,以上部分房屋本身及设施较为破旧,门牌号可能发生变更,具体坐落位置以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出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可能存在一定误差,以实际面积为准。请各意向承租人在报名前进行实地踏查,详细了解标的资产情况,一旦成交,不能撤销;即以成交价为首年租金,价格不再作调整。如成交后不能按时交纳尾款或签署租赁合同,将承担违约责任。
二、出租后的用途:不得用于从事违法违规、扰民、环境污染等违背居民意愿的经营活动。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自行了解标的资产能否满足自身承租需求,承租用途是否合法合规。
三、出租期限:3年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租金调整约定、标的交付期限
1.首年租金挂牌价详见明细表;
2.租金按年交纳。成交后,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首年租金),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剩余成交价款(首年租金),并同时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见明细表。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到期前30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交齐;
3.每年租金保持不变;
4.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且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交齐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五、招租方式及交易保证金
采用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交易保证金详见明细表。
六、承租相关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不可破坏承重设计及公共设施,不得违反关于装修装饰的地方行政部门相关规定要求。承租方自行维修、装修房屋,所需费用自行承担。租期届满后,承租方无条件将标的交与出租方,出租方不另行承担任何费用;3.承租期间承租方所需工作人员由承租方自行聘用,承租方及承租方所聘人员与出租方无劳动合同关系。受聘人员的工资、社保等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4.承租期间所需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保证经营的合法性并接受工商、税务、卫生、物价、治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5.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标的转租、转让、入股或抵押。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6.承租方不得利用承租标的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七、税费问题约定
1.以交接日期为准,出租方负责结清此前的水、电、供暖、燃气等费用。交接之后,由承租方负责承担租赁期内水、电费、燃气费、供暖费、物业费、房屋修缮费和相关税费以及供电、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及其产生的费用。2.承租方负责承担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以及市房地产租赁管理办公室收取的租赁费等各项税费金,出租方不承担任何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及连带责任。3.承租期内,承租方负责标的的维护、维修,费用自理。
八、期满后的处置
合同期满后由出租方收回标的,承租方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由其在15日内自行拆走,逾期没有拆走的视为放弃,出租方有权处置。如承租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半年向出租方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违约责任
成交后承租方如未按期签署租赁合同或未按期交纳成交价款,均构成违约,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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