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东河采油气管理区2025-2028年场地调查及环保技术服务
塔里木油田东河采油气管理区2025-2028年场地调查及环保技术服务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ZY25-XJE01-FW007-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标准,集团公司、油田公司等企业有关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地方各级环保部门的要求等,委托专业第三方单位开展东河采油气管理区2025-2028年场地调查及环保技术服务。各项环境保护技术服务的成果满足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标准、通知及集团、油田公司等企业有关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或备案。
2.2 招标范围:
服务内容:
(1)根据甲方要求,开展环境检测服务;
(2)根据甲方要求,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及向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3)根据甲方要求,开展污染治理专项工作方案等其他各类环保专项方案的编制工作;
(4)负责管理区排污许可管理技术服务,编制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完成地方环保部门要求的各系统录入、信息公开及地方各级环保部门的备案;
(5)开展场地环境治理调查等各类报告编制,根据环保法律法规、地方政府及甲方要求完成编制场地环境治理调查等各类报告,并按需求完成政府部门的备案;
(6)根据甲方要求,开展管理区土壤隐患排查报告编制及备案,并完成政府部门相关系统录入;
(7)提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政策方面的专业技术咨询服务;
具体工作以甲方作业通知单为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4月30日.
2.4服务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库车市境内东河采油气管理区属地范围内。
2.5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1)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资料提供形式: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扫描件。
3.2人员要求:根据投标文件中拟投入项目人员至少3名需具有有效的环境监测或环境专业资格证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环境监测工程师)。
资料提供形式: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上述人员2024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六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环保服务业绩(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污染场地治理调查、排污许可管理、环保管家、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验收、环境影响后评价、环境风险评估等)至少一项1项。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2)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字盖章页及作业内容);(3)提供对应的结算材料或发票扫描件。(4)提供相关环保技术服务的成果报告。
3.4QHSE 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依照《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判定)。
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报名要求:无。
3.8其他要求:
(1)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做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废标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04月02日至2025年04月07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标书费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由航天金税系统统一推送至投标人,投标人确保电子招标平台中提供的邮箱及手机号码正确,发票开具后统一发送投标人邮箱及手机号码中。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10时0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 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新兴路218号(石油大厦)
邮 编:834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9906265221
邮 箱:yb-ws@petrochina.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