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兴东大街和规划路道路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永兴东大街和规划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张经审字【2025】4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占比 /
,财政资金占比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众联国控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张家口垣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1750.26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1477.55
万元;建设规模:新建永兴东大街(南华嘉园南侧路段)全长337.796米,宽30.00米;新建规划路(永兴东大街至朝阳东大街)全长468.498米,宽20.00米;配套建设道路及便道,铺设雨水管网及污水管网,安装路灯、交通安全设施并砌筑道路两侧挡墙等
, 建设地点: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 。计划监理服务期限: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 274
个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永兴东大街和规划路道路工程量清单、图纸全部内容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2.2 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
执行(冀建工〔2017〕62号)文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担任一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总监理工程师时,须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张家口市区域内,且最多不得超过2项;
3、(1)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印章(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及劳动合同或聘用证书)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若投标人提供中标通知书,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投标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3.1.4其他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全国范围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黑名单。
(注:上述表述内容,如投标人仍在处罚期内的,则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有关查询截图,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核实为准)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3-31 09:00:00
至 2025-04-07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4-30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ebztb.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开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监理大纲)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
7.2本项目监理评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7.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内投标人在电子平台自行解密投标文件,若在开标时间内未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将为无效投标。
7.4招标业务咨询招标代理单位,电子投标操作咨询“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0311-616。
7.5企业资质等级请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确保新旧资质平稳过渡。 7.6 请投标人及时办理CA,以免影响本次投标。河北CA联系方式:400-707-3355。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异议向招标人:张家口众联国控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代理:张家口垣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郝建峰,联系方式:13293359710,邮箱:13293359710@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股
电话: 0313-5900075
电子邮箱: jkqzbb@sina.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永兴东大街和规划路道路工程监理 | 投标人/供应商 | 800 |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张家口众联国控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张家口垣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张家口市经开区清苑街1号会展中心东区
| 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经济开发区富强路2号
|
邮编:
075000
| 邮编:
075000
|
联系人:
傅先生
| 联系人:
郝建峰
|
电话:
0313-2050055
| 电话:
13293359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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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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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zlgkjt@163.com
| 电子邮件:
132933597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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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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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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