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徐闻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四川省徐闻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
发布时间: |
2025-03-25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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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徐闻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勘察设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闻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已由徐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以 徐发改投审〔2025〕5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412-440825-20-01-580211,项目业主为徐闻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以及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到位情况:☑全部到位/□50%以上到位/□启动资金到位。
招标人为徐闻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59个自然村(新建),涉及常住人口约31466人,设计污水处理规模2210m3/d。其中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有3座,新建污水处理站38座;新建资源化18座。项目配套污水管网总长度约143.53km,污水提升泵站4座。污水管材主要采用UPVC排水管、HDPE双壁波纹管,主要管径为DN100-DN400。
2.2本次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等(具体详见合同)。
注: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及勘察设计合同。
2.3计划工期:5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作贯彻项目全周期(勘察工期为2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工期30日历天)】。
2.5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4828.3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861.34万元
2.6 勘察设计费: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379.81万元,其中勘察最高投标限价为141.47万元:初步设计最高投标限价为238.34万元,最终结算按照勘察设计合同中的约定执行。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区的相关标准以及各部门、建设部门等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3.前期服务机构
3.1 机构名称:广东名岳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同时发布,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4.投标资格
4.1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4.2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方):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勘察方):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测量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释](a)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填写。
(b)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执行。
4.3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4.3.1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须具备给水排水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近一个月(2025年2月)的社保证明。
4.3.2 勘察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勘察方提供)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近一个月(2025年2月)的社保证明。
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由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上的主办方办理相关投标事宜)。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本项目只接受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4.6本项目只须制作、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取得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并安装手机端APP交易系统。持本企业数字证书使用“投标文件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交易系统参加投标,按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办理企业投标CA数字证书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详情请查阅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759-3585827,交易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59-3585867)
5.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
5.1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参与本项目的电子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2招标公告:2025年3月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3澄清提问截止时间:2025年3月10日17时。提问为匿名方式,通过: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5.4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修改或补充)内容:2025年3月12日,统一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内容在网站发布后将视作已告知所有投标人)。
5.5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3月2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
时间前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09时30分前进入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使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主持线上电子开标会议,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上留意项目动态。
5.6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于电子开标当日根据已参与的有效投标人数量进行设置。
投标截止时间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内点击“开始解密”,投标人须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其投标文件无效,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6.现场踏勘
不安排统一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7.异议与投诉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1号)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当场作出答复,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如实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上述异议均须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徐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名投诉,电话: 0759-4852579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湛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的指导意见》)
7.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消失。
8.其他事项
8.1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软硬件故障等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参加投标的,或不能正常在交易系统内进行查看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上传投标文件等招投标活动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继续进行。
因不可抗力或交易系统原因影响招标活动的,可按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8.2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时间一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8.3本公告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项目的公告修改、补充,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
8.4 特别: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其他:/。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闻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湛江市徐闻县红旗二路27号
联系人(实名):谢昌新
电话:13610397951
传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619室
联系人(实名):张国彬
电话:19526286607
传真:020-83549690
电子邮件:pj3gdg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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