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阿鲁科尔沁旗城乡水务有限公司拟采购2025年-2028年NB阀控远传水表、大口径远传水表采购(详见附件2、3);本次签订框架协议合同,3年预算总金额30万元(含税),合同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多次供货;
供货要求:
①服务期内,采购人每年对供应商进行一次服务质量考核,其中故障率不能高于2%,供货逾期不能超过5日。考核成绩优秀的续约合同,如质量服务达不到采购人考核要求,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②水表查抄系统必须无偿与采购人自来水收费系统无缝衔接,并无偿全力配合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故障和问题;
③DN15水表要求额外提供订单量10%同品质水表作为质保周转水表,用于进行有故障的水表退换周转,周转水表所产生的费用计入水表报价内;
④水表整体6年免费保修服务,电池连续使用寿命≥6年,免费保修期间水表出现问题,供应商免费退换,产生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⑤供应商须提供8年通讯资费;
软件要求:
①供应商须提供软件系统为远传表正版系统,质保期内能够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免费升级服务;
②远传表软件系统功能全面,包括用户档案管理、抄表管理、收费管理、设备管理、维护管理、用水曲线及数据管理、相应的统计及历史查询等,结合辖区内水表实际实现分析,功能完善,界面友好,操作简捷,表停预警,远控开关阀等功能;
③水表抄表系统数据与采购人现有收费系统数据能够实现无缝对接,能够共用系统平台,无需人工再在抄表系统与收费系统之间数据传递;
④设备、软件的使用维护培训由设备供应商负责,保证用户正常使用操作;
⑤软件及配套设备的质保期于水表质保周期一致,并为用户提供终身维护服务,在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负责免费更换,质保期过后供应商应保证能向用户提供设备所需的配件及材料,所需的配件材料以成本价收取,不得恶意加价。
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3年(合同一年一签);
到货期限:自订单发出之日起30日内;
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
质量标准:满足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及附件2、附件3技术要求;
售后要求:
①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24小时维修服务联系电话、投诉电话;
②设备、软件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用户通知后须在24小时解决,因供应商原因或延误处理而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从货款中扣除;
③水表质保期为6年,质保期的起始时间为单块水表安装使用之日。软件及配套设备质保期与水表质保期一致,从系统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服务,不得额外收取费用。
④设备维护响应及时,一旦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供应商必须在12小时内做出响应;如果需要现场检查或维修,供应商需在24小时内抵达目的地,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若48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采购人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供应商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⑤供应商应绝对保证所提供设备具备先进性和适用性,确保设备长期、连续、稳定运行的需要。
⑥供应商应派出资深的工程师对采购人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为每块水表提供产品合格证、水表检定记录、通过CMA认定机构的检定证书和检定贴。
(2)供货中,若采购人有应急商品需求,供应商需积极配合采购;
(3)提供所有商品都是满足要求的正规产品,且产品质量有保障;
质保期: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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