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潭头镇柯洋村下坑溪步道及安全防护栏建设项目已由福建省省财政厅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福安市潭头镇柯洋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省财政厅,行政监督部门为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潭头镇柯洋村 *.* 控制价(估算价):**.**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 万元*.* 类别及内容: (*)工程类别:施工 (*)项目所属行业部门: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范围和内容:潭头镇柯洋村下坑溪步道及安全防护栏建设项目,建设挡土墙***米,新建汀步**米,卵石贴面 *.* 工期要求:**天 *.* 质量要求:合格 *.* 其他要求:无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 资质要求: *.* 其它要求:无 *.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年**月**日**时**分**秒(*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网址: https://ygpt.xgw.ningde.gov.cn/*.中标人选取办法*.* 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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