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簰洲湾镇人民政府嘉鱼县簰洲湾镇庄屋岭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10-23 18:25|发布单位:湖北铭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11-04|项目监管地:嘉鱼县|
【项目概况】
嘉鱼县簰洲湾镇庄屋岭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咸安区银桂路金龙花园1幢1单元6楼6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SMY-2022-080
2、采购计划备案号:HBXNJY2022-B-077
3、项目名称:嘉鱼县簰洲湾镇庄屋岭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29.46(万元)
6、最高限价:129.46(万元)
7、采购需求:
嘉鱼县簰洲湾镇庄屋岭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项目施工(详细信息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3%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19号)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话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与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3)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服务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服务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4)采购机构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向投标人收取任何费用。(免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招标文件的工本费、报名费);(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2.供应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4.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可不提供);5.供应商须提供依法交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或上一年度交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6.供应商须提供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前3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7.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提供书面声明;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咸安区银桂路金龙花园1幢1单元6楼603
3、方式:
①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要求本公司人员,提供本公司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②本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提到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获取文件。(资料不做资格审查只做备案用)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11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嘉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9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11月04日09点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嘉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体::、嘉鱼县人民政府网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名称:嘉鱼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地址:湖北省嘉鱼县鱼岳镇发展大道128号嘉鱼县财政局办公大楼五楼6511室邮政编码:437200联系人:吴忠华手机号码:13907247125座机号码:0715-6354360邮箱:jycgb6354360@163.com3、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 竞争性磋商 文件。4、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聚集,每位供应商可委派一位授权代表参加投标,会议现场人与人之间间隔至少保持1.5米。请各授权代表预留足够的排队时间,并佩戴口罩、持绿色健康码参加。 5、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供应商应提供五日内核酸检测报告,配合出入健康检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嘉鱼县簰洲湾镇人民政府
地址:嘉鱼县簰洲湾镇西流街
联系方式:135455900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铭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咸安区银桂路金龙花园1幢1单元6楼603
联系方式:17620013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修贤
电话:17620013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