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合同结算管理系统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合同结算管理系统开发项目
招标编号:0692-226C06640231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合同结算管理系统开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公开邀请有兴趣的潜在合格投标人就以下有关服务提交投标文件,现将本项目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背景及招标范围:
1.1项目背景
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下称“环保公司”)是广东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从事电力相关环保专业,环保产品研发、生产、经销、电厂脱硫、脱硝、脱碳生产工艺及材料供应,脱硫石膏、粉煤灰、炉渣等的综合利用、经销以及电力行业相关的技术服务、投资策划、管理咨询等工作。
环保公司业务涵盖集团所属及控股火力发电厂的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业务,通过对上述业务的整合,按照集团“绿色粤电、效益粤电”的要求对环保业务实现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管理,形成广东能源集团“注重环保,逐步走向发电产业链高端”的环保业务板块;秉承广东能源集团“清洁能源、和谐环境”的理念,以环保事业为己任,向环保业务的广度和深度发展,为绿色环保工作做出贡献。
结合公司业务需求和发展需要,为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化水平,拟建设经营业务管理系统,该系统集合同管理、数量验收管理、财务管理等功能,实现资金全过程管理。以达到副产品及环保原材料运销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通过副产品及环保原材料运销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设计、安装和使用,将合同管理、承包单位预付款、数量验收、结算等运输和销售环节统一管理,代替原有手工过程,保证销售数据的实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杜绝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数据输入错误、人为操控风险,建立完整统一的副产品及环保原材料生产营销数据库,规范副产品及环保原材料销售管理操作流程,在企业范围内实现资源共享,及时准确的提供副产品及环保原材料生产销售数据,便于对整个运销管理运作环节的内部审计工作。
1.2系统总体要求:
(1)集成现有环保经营管理系统业务审批功能、法务系统合同审批功能、商务网合格供方管理功能;
(2)优化环保经营数据上传、统计、分析、导出功能,财务收款自动抓取、统计分析、导出功能;
(3)实现合同全过程智能化管理,合同台账生成、统计分析、导出功能;
(4)实现新建系统与广东能源集团门户网站、ERP、商务网等系统的无缝对接;
(5)其他技术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卷 技术规范书》。
1.3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
合同结算管理系统开发项目
| 本次招标范围为完成合同结算管理系统开发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管理、合同管理、数量验收管理、财务管理等功能模块,对招标人现有的系统、流程进行完善和优化。
|
注: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卷 技术规范书》。
1.4工期要求:
(1)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向招标方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图纸资料、调试方案和有关技术要求等。
(2)合同签订后180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功能模块的开发、测试、试运等项目建设工作,并通过招标人验收工作后,交付招标人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卷 技术规范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履行合同的能力,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及以上。
投标人必须具有CMMI3及以上认证、ISO9000系列认证。
投标人需承诺: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
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情况;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没有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开始实施前向招标人提供实施人员的名单及工作分配情况。遵守招标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定,服从工作安排,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招标人制度要求。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在“信用中国”网站(
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被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和间接持股的全资子企业、控股子公司、加入广东能源集团的参股企业和分支机构列入黑、灰名单。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不存在上述情形的声明函。
2.2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1项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基于国产自主研发架构的合同及结算管理系统开发的业绩(需提供合同、验收文档及相关系统使用国产自主研发架构的声明)。
(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类型。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购买招标文件(注: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投标人成功购买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得退还。购买招标文件支持银行转账或网上电子支付。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请将购标款汇至以下账号:
开户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帐号:44001863201053034613
(该账号只接受标书款,请勿将投标保证金汇至该账号)。
3.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10月21日起至2022年10月28日17:30。
3.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
4.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递交时间:2022年11月15日9:00~9:30(北京时间)。
(2)递交截止时间(下称“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9: 30(北京时间)。迟于该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递交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308室。
5.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参与开标仪式。投标人代表未出席开标会,不影响开标,且不得对开标程序、结果等提出异议,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及信息的发布网址为:
(),招标代理机构平台网站“
7.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及联系方式查询:
(1)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邮编:510045)
联 系 人:余金兰、杨弘德
电 话:020-66341657、020-66341734
传 真:020- 66341967
邮箱:yujl@
(2)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1505房
联 系 人:詹 工
电 话:020-85138327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