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2年10月19日00:00至2022年10月26日23:59:59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03日10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对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承担设计总体牵头协调工作,对项目工程设计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
三、设计范围:东环路沿线老旧小区改造(一期)—沿街居民楼整治设计,姑苏区东环路沿线——苏站路-南环立交,以姑苏-园区行政区划线为界(即东环路西侧人行道侧石),向西至护城河。
包括娄江新村沿街单栋等78幢房屋,共涉及2340户居民,总建筑面积约220000平方米。包括但不限于住宅整修、立面线路梳理、立面亮化工程等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承担设计总体牵头协调工作,对项目工程设计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
四、设计周期:方案设计为20日历日,初步设计为20日历日,并包括设计深化及施工指导的服务时间;
五、备注: 1、投标人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3、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和职称证明材料等均须原件扫描上传;
4、取消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
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名定标候选人,由招标人采用集体议事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并排序,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6、本项目设计补偿费:对未中标单位中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侯选人进行补偿,排名第二的中标侯选人补偿费5万元,排名第三的中标侯选人补偿费3万元,其余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所产生的的全部费用(招标人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招标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
9、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21〕24号)。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规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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