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0904001001(招标文件编号:E4501002816020904001001)
二、项目名称:邕宁区新江镇华联村全新坡水库移民整村提升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恒达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401.815736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 1 | 广西恒达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广西恒达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外立面改造工程、土建工程、装修美化工程等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 | 60日历天 | 苏相华 | 桂245151549358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邱再鸿、汤金荣(组长)、张华、卢成、罗志佳(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1127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项目名称
| 邕宁区新江镇华联村全新坡水库移民整村提升工程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01002816020904001001
| | 招标人
| 南宁市邕宁区农业农村局
| | 建设单位
| 南宁市邕宁区农业农村局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结构类型及
规模
|
改造48栋农村住宅外立面(建筑层数1-3层,建筑高度3.0-10.0米,单栋面积11.91-426.72平方米),外墙改造面积8600平方米,屋顶改造面积2000平方米。新建文化活动中心189平方米,新建篮球场750平方米,砼地面硬化398平方米,拼花石板地面738平方米,植草砖272平方米,毛石挡土墙478米,不锈钢安全栏杆177米,球场拦网29米,青砖护栏186米,水塘清淤2900立方米,水塘泄水井1座,玻璃钢化粪池1座,仿古宣传栏4座,太阳能路灯12套,健身器材6套,村牌1座,微菜园1座,微景墙1座,微花园1座,以及绿化植物、石磨、石碾、石槽子、瓦罐等景观小品一批。
| | 开标时间
| 2022年10月14日
| 开标地点
| C8开标室(工程类)
(约容纳120人)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10月17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20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恒达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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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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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总价
| 4018157.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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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市优
|
|
| 项目经理
| 苏相华 注册编号: 桂245151549358 ,身份证号:450703****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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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职安全员
| 龙书美 身份证号:450722****4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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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恒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总价
| 4020768.9200元
|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市优
|
|
| 项目经理
| 刘海萍 注册编号:桂245131550420,身份证号:450521****6128
|
|
| 专职安全员
| 黄肖芬 身份证号:450111****0624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天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 投标总价
| 3704367.0400元
|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市优
|
|
| 项目经理
| 尹云花 注册编号:桂245131442718,身份证号:430525****2348
|
|
| 专职安全员
| 陆艳婷 身份证号:452224****1021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
|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邕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4790005
| |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邕宁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南宁市仙葫开发区彩虹路41号
联系方式:刘振奇0771-4712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号荣恒名都A座10层01号
联系方式:陈雪姣0771-58006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雪姣
电 话: 0771-5800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