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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清县教育局2022年教学多媒体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中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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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闽清县教育局2022年教学多媒体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中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2-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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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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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政府
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
、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
、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闽清县教育局
乙方
:
福建明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
[350124]DHZB[XJ]2022001
的
闽清县教育局2022年教学多媒体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
、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合同条款;
1.2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无
。
2
、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产地
类型
国别
(地区)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1-1
A020208 触控一体机
触控一体机
海康威视等
1(批)
976000
976000
国内
中国
DS-D5186BD/B(H)等
节能,环保
3
、合同总金额
3.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玖拾柒万陆仟元整(¥976000.0000)
。
4
、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
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 (10 ) 天内交货
;
4.2
交付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4.3
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
5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依照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6
、验收
6.1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标准:设备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所有设备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甲方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乙方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6.1.2初验收:设备送至甲方指定的项目校安装现场后,乙方和甲方的各项目校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设备、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乙方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交付项目校。乙方在本项目所有设备调试完毕后与甲方项目校进行初验,并签署《设备初验单》。 6.1.3最终验收:乙方在设备通过初验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终验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设备进行终验,自双方签署终验的《福州市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单》之日起,为终验通过。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设备质量有问题乙方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若乙方提供产品一直无法通过甲方最终验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在此期间,乙方在甲方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
6.2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
7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货到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成交人相应税务发票后支付100%合同价款。
。
8
、履约保证金
无
。
9
、合同有效期
三年
。
10
、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乙方保证甲方和使用单位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产权的起诉,否则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货、退款及交纳赔偿金、罚金,乙方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10.4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5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承担赔偿责任。 10.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0.7上述违约金数额难以或无法确定的,按合同总金额的10%确定。
。
11
、知识产权
11.1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依照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
12
、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依照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
13
、不可抗力
13.1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
、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
、其他约定
15.1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
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伍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
其他:□无。□
无
。
甲方:
闽清县教育局
乙方:
福建明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
住所:
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350幢梅园国际大酒店二十四层2418室
单位负责人:
刘强
单位负责人:
池小翔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池小翔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13055292667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三明分行
账号:
账号:
181020100100368019
签订地点:
闽清县教育局
签订日期: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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