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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2022年农村安全饮水维修养护巩固提升工程(二期)广佛大贵兴隆老县等应急供水竟争性磋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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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平利县2022年农村安全饮水维修养护巩固提升工程(二期)广佛大贵兴隆老县等应急供水竟争性磋商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2-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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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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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平利县2022年农村安全饮水维修养护巩固提升工程(二期)广佛大贵兴隆老县等应急供水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JS2022-PL042
项目名称:平利县2022年农村安全饮水维修养护巩固提升工程(二期)广佛大贵兴隆老县等应急供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0738.5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2022年农村安全饮水维修养护巩固提升工程(二期)广佛大贵兴隆老县等应急供水);
合同包预算金额:780738.57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80738.57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单位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雨水利用工程施工
平利县2022年农村安全饮水维修养护巩固提升工程(二期)广佛大贵兴隆老县等应急供水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80738.57
780738.57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2022年农村安全饮水维修养护巩固提升工程(二期)广佛大贵兴隆老县等应急供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2022年农村安全饮水维修养护巩固提升工程(二期)广佛大贵兴隆老县等应急供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提供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项目组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和资料员,执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安全员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证书C证);
(5)提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1个月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证明等);社会保险证明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且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自述材料及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0月28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室(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室(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报名企业需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3)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投标单位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营业执照、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陕西九升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281621037@,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进行缴费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完成网上投标的或未向招标代理机构缴费并确认的,视为报名失败。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企业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5)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或未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平利县水利局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月湖南路
联系方式:0915-8418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九升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东关村东六路口三排一栋4楼
联系方式:1399257999215291501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女士13992579992
陕西九升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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