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街道石鼓路126-130号、集源路15-23号、集源路11号改造工程结果公告(合同包[350211]XMCS[CS]2022002-1)
一、项目编号:[350211]XMCS[CS]2022002
二、项目名称:集美街道石鼓路126-130号、集源路15-23号、集源路11号改造工程
三、采购结果
[350211]XMCS[CS]2022002-1 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 福建省华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泉州市洛江区企业联谊大厦 | 1900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211]XMCS[CS]2022002-1 包1
福建省华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类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 (元) |
| 1-1 | B0199 其他建筑物施工 | 其他建筑物施工 | 集美街道石鼓路126-130号、集源路15-23号、集源路11号 | 120 | 日历天 | 陈锦奎 | 建筑工程二级、闽 2352008200811312 | 1900000.0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陈少坚 (包1) |
| 评审专家: | 李少杰,许慧媛,曾素娇,黄长仁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1关于采购代理服务费: 2.1.1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 2.1.2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本项目的收费标准如下: 工程: (0,100]万元 1.00% (100,500]万元 0.70% (500,1000]万元 0.55% (1000,5000]万元 0.35% 经认定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成交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 2.1.3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2.1.4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厦门市工行湖里支行; 开户名: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账号:410002180902212128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211]XMCS[CS]2022002-1 包1 :16300元
收取对象: 福建省华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集美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石鼓路82号
联系方式:0592-6892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39号
联系方式:13799770926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徐伊婉
电话:13799770926
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