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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铸造有限公司铸造一厂缸盖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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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铸造一厂缸盖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吉林 |
发布时间: |
2022-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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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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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0736-ZB202221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铸造有限公司铸造一厂缸盖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206-220174-04-02-208457,招标人为一汽铸造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一汽铸造有限公司铸造一厂缸盖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2.2项目概况:在铸造一厂厂区内,新建砂芯厂房及配套的物流、公用动力设施,新增部分工艺设备及设备基础,改造部分原有设备设施等。其中新建缸盖砂芯厂房:门式刚架结构,桩基础,钢筋砼基础梁,钢柱,钢梁,钢吊车梁,混凝土楼板墙面采用冷弯薄壁型钢墙梁,屋面采用冷弯薄壁型钢檩条;新增高位水箱间;新建厂房内增加必要的工艺设备、环保设备;原有部分工艺设备改造、公用动力设施改造;厂房最大高度15米,厂房最大跨度24米,建筑面积5134.66㎡。
2.3招标范围:EPC总承包工程,包括项目手续办理及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工程承包,直至全部交钥匙。
2.4建设地点: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前程大街1778号铸造一厂厂区。
2.5计划工期:2023年7月30日前完成厂房工程,具备工艺设备进场条件,2023年11月30前完成设备安调、保证正式生产、整体项目移交招标人;各个工艺设备到货日期以各个工艺设备技术要求中设备制造期为准;2024年10月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的各种手续办理。
2.6质量标准:符合招标人要求及国家现行相关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5837.203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年(2019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开标当日)具有类似EPC总承包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相关网页截图,相关网页截图的信息必须清晰、易于辨认,否则将不予以认可。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每年均不亏损,以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同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械行业甲级设计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械行业甲级设计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及以上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省外设计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若2021年信用综合评价尚未完成时,须提供2020年信用综合评价且满足本款对应要求。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壹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是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人拟派;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3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如是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拟派;
3.4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是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拟派;
3.5投标单位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的全部成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并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须提供2022年1月之后开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6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公示页。(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7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设计单位(具备机械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各联合体成员应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牵头人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相关工作;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总数不超过3家。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3.1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3.12近年(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如是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办理)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一室。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远程解密(操作流程详见附件《凯利项目远程解密操作说明》,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7.特别说明
本招标文件的第一章至第六章中的任何内容或表述之间有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招标人的要求更全更高的内容或表述为准;若本招标文件的第一章至第六章中的任何内容之间有重复的,在不损害招标人利益的前提下,它们彼此之间应该是相互叠加和相互补充的关系而不是相互替代的关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铸造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和谐大街与丙路5号交汇1281号
联 系 人:马利民
电 话:18004423680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邮 编:130011
联 系 人:刘庆野、陈阳、孙宏伟
联系电话:0431-80531663、17386849681
户 名: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010002904002
开 户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支行
监督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2年10月09日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1501734
电子邮箱:1910569839@
最新时间安排: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项目类型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操作
0736-ZB20222141/01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铸造一厂缸盖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工程 2022-10-09 16:00 2022-10-14 16:00 2022-11-01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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