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市局承建技防监控项目维保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 10 月13 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JC2022-C-134
2.项目名称:市局承建技防监控项目维保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贰万伍仟元整(¥625000.00元)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维护范围为苏州市区22个高速公路出入口查报站内外部监控及出入口的人脸高清超级卡口系统;与无锡、常熟、张家港、昆山、吴江等市、市(县)区交界处10个查报站内外部视频监控;苏州火车站、苏州高铁北站视频监控;人员易聚集区域内视频监控以及配套设备;10套移动卡口设备及1套智能采集单兵系统;上海铁路局苏州段8个车站28套智能感知前端设备系统和苏州站内59套视频监控等设备。
(二)维保目标、内容及要求
1、保障本项目维护范围内各系统的正常运行;对设备进行定期的预防性维护,做好系统运行的调优工作,及时发现系统存在的潜在安全隐患;当设备故障时,确保招标方系统设备设施能得到及时维护。
2、维护工作界面
2.1响应单位派遣技术人员驻场进行日常服务,排除系统故障,保障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2.2响应单位对整个系统进行定期巡检服务,及时发现设备的损坏或系统的功能异常。
3、服务内容要求:
3.1确保维护点7×24小时正常运行。
3.2前端点位每天应远程进行系统巡检,每周至少至现场巡检一次,并建立相应巡检台帐,供采购方随时检查。
巡检内容为:
清洁设备,保证外场设备安全、整洁、干净。
统计遮挡物,如树枝等遮挡设备的情况,并每月上报一次。
检查外场设备的完整性和牢固性,消除人为或自然原因影响安全和功能使用的隐患。
通过汇聚平台远程巡检外场抓拍数据的上传汇聚情况。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0 月10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办理
1.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1.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1.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1.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方式:电话:4006776800;QQ:3269174593、3064437102;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8964;QQ:3048755361、895706745。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凭CA证书、本人身份证明、响应授权资料等原件进行CA解密。未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响应授权资料等原件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2、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磋商现场排队解密,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解密,解密限时5分钟内,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5分钟内)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3、供应商现场签到时间:2022年 10 月13 日14:00-14:30(北京时间);
4、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 10 月13 日14:30(北京时间);
5、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 10 月13 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针对中小企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
3.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具体部署,请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各方主体,实时关注苏州疫情防控的有关信息和通知通告,须持“健康码”绿码及符合防疫要求的“行程卡”进入开评标场所。如系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到苏州后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采取一定的观察等方面措施,符合条件后方可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参加政府采购相关活动。
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政策要求为准。
八、对本次采购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安局
地址:人民路3998号
联系人:0512-652256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联系方式:0512-69820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旻翔、陆梦吉
电话: 0512-69820881、0512-69820891
苏州市公安局2022年4月(第2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苏州市公安局2022年4月(第2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采购预算(万元)
预计采购月份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备注
| 1 | 视频云基础运维 | 对苏州市公安局公共安全视频共享平台一期、二期项目中采购的视频云服务器、交换机、存储等设备提供运维服务,保证相关设备和运维软件正常稳定运行。 |
300
| 2022-06 | 是 | 否 | |
| 2 | 市局承建技防监控项目维保 | 对苏州市区高速公路出入口查报站内外部监控及出入口的卡口系统;与无锡、常熟、张家港、昆山、吴江等市、市(县)区交界处10个查报站内外部视频监控;苏州火车站、苏州高铁北站视频监控;人员易聚集区域内视频监控以及配套设备等维保 |
75
| 2022-06 | 是 | 否 | |
| 3 | 数据中心服务器存储防火墙及网络设备维保 | 数据中心服务器.存储.防火墙及网络等设备的维保服务 |
97.5
| 2022-06 | 是 | 否 | |
| 4 | 通用设备维保项目 | 对服务器、存储和网络设备等通用硬件设备采购2年的维保服务内容 |
135
| 2022-06 | 是 | 否 | |
| 5 | 基础平台运维服务 | 1.江苏公安警务基础信息工作平台运维;2.警综平台运维,提供包括驻场运维.电话客服.服务器巡检.数据交换程序巡检等服务。 |
82.5
| 2022-06 | 是 | 否 | |
| 6 | “6?26国际禁毒日”特别活动暨“苏城善治?禁毒先锋”大型全媒体新闻行动 | 全面助力“苏城善治”建设和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市禁毒委拟于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周日)举办2022年苏州市“6?26国际禁毒日”特别活动暨“苏城善治?禁毒先锋”大型全媒体新闻行动。 |
95
| 2022-06 | 否 | 否 |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苏州市公安局
2022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