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斗门区预制菜产业园二期用地配套工程答疑公告
项目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
E4404000001003601001
项目名称
斗门区预制菜产业园二期用地配套工程
标题
斗门区预制菜产业园二期用地配套工程答疑公告
招标人名称
珠海市斗门生态农业园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与建管中心
地址
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大沙农场斗门生态农业园
联系人
梁焕明
联系电话
0756-2783907
招标代理名称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香悦路16号紫东阁1幢二层206室
联系人
黄永康
联系电话
13427735363
内容
1、招标文件中的(二)经济标评标要素表,第6项工期和第7项质量,评审内容约定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请问:为便于经济标书工程清单内容的编制,此项约定的工期和质量可否统一填写为“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即可?
答:可以统一填写“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招标文件中未见投标文件格式“业绩情况列表”,是否会提供?如未提供,是否投标人自拟格式?
答:“业绩情况列表”不强制要求提供,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提供,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3、请问经济标书中投标人信息:标准工期、施工工期、工程质量、实际工期可否填: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答:可以统一填写“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招标文件中未提供业绩信誉情况列表,投标人自拟格式放在业绩信誉标书第一项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及获奖情况可否?
答:“业绩情况列表”不强制要求提供,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提供,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5、招标文件第21.1条说明事项第13条:‘’本地区为台风多发地区,台风损失投标单位无论是否填报均认为已考虑,中标后不能向招标人进行工期和费用索赔‘’台风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工期应予以顺延,请招标人明确。
答:工期顺延要求按招标文件第16.6 工期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但因台风导致工期延长所产生的费用不能向招标人索赔。
6、请问经济标书中投标人信息:标准工期、施工工期、工程质量、实际工期可否填: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答:可以统一填写“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7、请暂定一个开工日期,便于编制技术标书。
答:暂定开工日期为2022年11月1日。此开工日期只用于投标人编制技术标书,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珠海市斗门生态农业园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与建管中心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