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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云桌面二期建设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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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云桌面二期建设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2-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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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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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政府
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
、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
、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
乙方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
[350900]ZDZB[GK]2022012
的
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云桌面二期建设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
、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合同条款;
1.2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无
。
2
、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020203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3(年)
按招标文件要求
878054
3
、合同总金额
3.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捌拾柒万捌仟零伍拾肆元整(¥878054.0000)
。
4
、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
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交货
;
4.2
交付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东路13号
;
4.3
交付条件:
按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履约交付
。
5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4台内网桌面云一体机、1台外网桌面云一体机、5套虚拟存储软件、230套虚拟管理接入授权软件、180台内网瘦终端、50台外网瘦终端、2台虚拟桌面云控制器、2台存储交换机。
6
、验收
6.1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服务质量达到招标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通过验收。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并应向甲方提供其产品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证明材料。否则甲方有权视为验收不合格。
。
6.2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
7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30
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
2
60
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60%
3
10
验收合格运行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
。
8
、履约保证金
无
。
9
、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所有权利义务止。
。
10
、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甲方合同价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甲方合同价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可进一步提出追索和索赔: 10.2.1 乙方提供的产品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响应不符,或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乙方赔偿; 10.2.2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是原装正品或不合法、不合规,不能享受原厂或原厂认可的售后维修机构售后服务的; 10.2.3 乙方逾期交货(包括整修、返工、补交或由需方提出更改、乙方承诺,但未在承诺的工期内完成等)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万分之五偿付违约金; 10.2.4 乙方不能交货或不能完成合同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乙方应支付违约金; 10.2.5 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10.2.6 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 10.3、本合同所有产品、材料的制造、安装及服务,都必须由乙方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甲方合同价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4、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不支付尾款。 10.5、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应支付甲方合同价格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6、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7、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0.8、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付款一日,乙方有权要求按合同总金额的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逾期付款时间超过30天,乙方有权停止相关业务服务。
。
11
、知识产权
11.1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乙方赔偿。
。
12
、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乙方所在的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
13
、不可抗力
13.1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
、合同条款
14.1、安装调试 乙方负责完成安装实施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配合项目整体验收、售后 服务承诺、调试及项目联调等事项。乙方需派遣称职的技术人员按甲方的进度要求完成产品的安装和调试,并负责解决甲方的所有关于本项目的技术问题、保证设备正常开通的性能指标能满足要求。 14.2、技术培训 提供项目的技术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培训人数等内容。 (1)乙方必须在应用系统工程安装、调试过程中现场提供分别针对系统管理人员、应用管理人员的培训。 (2)乙方的培训教员应是项目组成人员并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及实际工作经验,必须具备熟练的中文会话和书写能力。 (3)乙方必须为所有受训人员提供培训教材,所有的资料必须是中文书写。 (4)乙方应提供满足平台建设、管理、维护等要求的技术培训服务,根据项目的不同实施阶段和不同培训对象提供不同培训内容,以达到培训目的。 (5)所有培训应是免费的。 14.3、维保服务 (1)乙方应对项目提供3年免费质保服务,质保期从到货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2)在质保期内,乙方应提供7×24小时的服务响应,并1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如需现场服务的,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工程师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 (3)在系统质保期满后,乙方仍应满足甲方对所出现故障的系统进行维保的要求,续保费用由甲方与乙方协商制定。 14.4产权归属 项目合同到期后,项目相关的所有设备产权归甲方所有。
15
、其他约定
15.1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
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叁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
其他:□无。□
无
。
甲方:
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
乙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住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3号
住所: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南路19号
单位负责人:
吴光辉
单位负责人:
张健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05932292350
联系方法:
13799909696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蕉城支行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账号:
1407002609010004208
账号:
136010101400005732
签订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
签订日期:2022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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