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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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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屋采购项目
合同公告(合同包
[350206]HC[GK]2022055_1_91310118088511592X_9861
)
一、合同编号:
[350206]HC[GK]2022055_1_91310118088511592X_9861
二、合同名称:
垃圾屋采购项目
(合同包
[350206]HC[GK]2022055_1_91310118088511592X_9861
)
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350206]HC[GK]2022055
四、项目名称:
垃圾屋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厦门市湖里区环境卫生中心
地 址: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金湖四路50号
联系方式:
0592-2612351
供应商(乙方):
上海盟硕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青浦区胜利路588号
联系方式:
021-59710315
六、合同主要信息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数量(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产地类型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1-1
A9901
-
垃圾容器
垃圾容器
盟硕牌
15
(
座
)
96000
1440000
N
MSLJW-2022065
无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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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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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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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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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总金额:¥
1,440,000.00
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 (30)天内交货,并按湖里区各街道要求的期限内安装完成。
履约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09-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乙方承诺:产品在质保期内如果出现任何故障,乙方需安排维修人员提供每周7×24小时服务,工作时间4小时内响应并予以解决问题,非工作时间8小时内响应并予以解决问题,远程无法解决的故障,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排除故障;若现场无法解决故障的,需提供备用产品或零件,并在三天内解决故障并正常投入使用;若在三天内还是无法解决故障的,乙方须在十天内更换一座新的产品并正常投入使用。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损失。2.若在所供产品超过3次以上出现更换产品的情况,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并被甲方列入甲方的诚信名单,后续不得参加甲方相关招标事宜。 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4.本合同一式肆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上传合同(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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