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公告
汕头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汕头航空有限公司明珠休息室装修改造项目施工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汕头航空有限公司明珠休息室装修改造项目施工。
1.2 项目编号/包号:CZ2022010616。
1.3 项目类别:工程类。
1.4 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单位:项)
|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备注
|
1
| 汕头航空有限公司明珠休息室装修改造项目施工
| 1
| 407801.67
|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该项目为单价合同,本次采购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均按合同条款约定执行。最终结算以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为准。
1.6 施工内容、地点、工期和工程质量标准:
序号
| 【施工】内容
| 【施工】地点
| 【施工】工期
| 工程质量标准
|
1
| 明珠休息室装修改造项目施工
| 揭阳潮汕国际机场候机楼内南航明珠休息室
| 45日历天
| 达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国家现行相关规范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含以上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含以上级),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9】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7其他要求: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19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14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汕头航空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盛工业区春江路28号
邮编:51504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许先生 0754-87282539/18666088844
EMAIL:xuguosheng@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汕头市龙盛工业区春江路28号汕头航空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282539/18666088844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汕头航空有限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盛工业区春江路28号航空苑713
联 系 人:耿先生、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282515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