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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可行性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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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天津市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可行性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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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
发布时间: |
2022-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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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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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版)编制服务项目-20220914询价公告 信息2022年09月14日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编号: GKXJ-2022-TY-5230 采购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天津院中海油天化高科化工有限公司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版)编制服务项目-20220914 标段包信息 序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采办方式 1 GKXJ-2022-TY-5230/01 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版)编制服务项目-20220914 询价 公告信息 标的物名称: 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版)编制服务项目-20220914 数量: 1 交货期/工期: (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2)按照甲方的工作安排,在可研专家 交货地点: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85号)。 项目概况: 中海油天化高科化工有限公司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建设地点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规划西中环延长线以东、现状华昌街(规划海滨高速联络线)以西、富港路以北、规划裕港路(现状排水渠)以南。占地面积166779.9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前期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已获得批复,已完成全部基础设计文件及各专篇的编制并已通过专家评审。由于集团公司、海油发展及天津院战略规划调整,为适应产业整合方向,应上级公司要求重新对工程内容进行调整,须编制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工艺生产装置、辅助及公用系统、全厂设施、办公生活用房等,包含5个生产车间,总占地面积约120亩。主要生产ZSM-5分子筛、ROPAC催化剂、加氢催化剂、贵金属催化剂、绿色无磷型水处理化学品、膜用水处理化学品,合计产能40060.5吨/年。 项目所在地: 天津 资金 企业自筹 资金比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资格要求: A、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B、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C、申请人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资质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询价文件获取时间: 2022年09月14日到2022年09月19日 询价文件获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询价文件价格: 0.0元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09月19日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所有的应答文件必须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应答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应答文件必须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1)资质要求: A、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B、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C、申请人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资质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信誉要求: 1)申请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2)近三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招标人复核,申请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 3)申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4)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则存在关联关系的申请人报价均视为无效。 5)申请人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申请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6)申请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7)申请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申请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8)应答人或应答人所提供的第三方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信息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被询价人所属单位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4)询价文件中规定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国家强制产品认证等相关否决事项,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5)近一年内,存在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情形的,经核查属实,其应答将被否决。 (6)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有在申请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9)申请人应于中标后 2 日内按照准入名录的资料提报要求完成资料准备和上传工作,具体请详见附件5:海油发展供应商名录准入资料提报要求。 10)询价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议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响应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响应文件为准。 (3)业绩要求: 1)申请人在近年(2017年01月0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内至少具有 1 项已完成的化工石化类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总额≥3亿元人民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或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化工石化类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总额≥3亿元人民币)设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对应项目的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项目名称等内容;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和对应项目的结算发票。同1个年度协议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开标时间: 2022年09月19日 开标地点: 中海油采办业务系统( 特殊说明: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应答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海油天化高科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渤海石油路688号海洋石油大厦B座 联系人: 李文猛 电子邮箱: liwm12@ 邮编: 300452 联系电话: 022-25802267 汇款信息 汇款信息对投标人可见: 否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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