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本企业本工程开标当月前6个月或以上有效劳动合同),并附本人身份证。
2、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的上岗证书;
3.外埠来赣投标单位在参加开标会时须《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规定,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且审核通过,可以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上查询到相关信息的公司,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的截图加盖公章。外埠来赣投标单位在册人员只需备案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其他人员不做备案要求。
4.按饶建发【2018】30号文件规定,监理企业,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打卡管理规定。
5.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变更;本项目投标严禁挂靠,要求参与该项目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驻本项目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岗人员。如发现有挂靠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投标人资格并上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
6.附件:投标人依法投标告知书(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拒收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③禁止围标、串标行为,一经发现,中标无效,并依法进行处罚。④禁止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参加投标;禁止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等弄虚作假行为. 一经发现,中标无效,并依法进行处罚。⑤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更改投标文件中约定的管理人员和完成中标项目的其他技术标准。⑥以上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并以企业不良记录行为记入相关信用平台。)
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委托代理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由投标单位自行将参与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所需的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含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全部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作为无效标处理。
8.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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