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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FTMC、FTRD食堂服务业者选定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吉林 |
发布时间: |
2022-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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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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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标段名称:
标段顺序
标段名称
食堂
服务对象
服务地点
签约主体
第1标段
FTMC第1、第2、第4、补给食堂
1食堂
泰达工厂2线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大街81号
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2食堂
4食堂
泰达工厂3线
补给食堂
第2标段
FTMC新一、新一能增、FTRD食堂
新一食堂
新一工厂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大街81号
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新一能增食堂
新一工厂
FTRD
FTRD分公司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新业二街77号
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技术研发分公司
第3标段
FTMC第3、第5、第6、生技&品保食堂
3食堂
职能部门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大街81号
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5食堂
泰达工厂3线
6食堂
泰达工厂2线
生技&品保食堂
职能部门
2.2服务期限:一汽丰田职能部门、泰达工厂、新一工厂计划服务期限2022.11.1-2025.10.31(36个月);FTRD计划服务期限:2023.1.1-2025.10.31(34个月)
(实际开始时间与结束时间以双方最终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合同签署方式:36个月的服务协议,商务合同每年签署(根据《一汽丰田食堂(职能部门、泰达工厂、新一工厂、FTRD)评价考核细则(2021修改版)》进行评价,由评价结果确认是否可进行续签次年合同)
2.3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限价如下(含税)
餐别
入口成本
(最高值)
(人/餐/元)
管理费
(最高值)
(人/餐/元)
总成本
(为固定值:入口成本+管理费)
(人/餐/元)
食堂正餐
16
3.8
16
加班餐(热餐)
8
1.7
8
加班餐(小食品)
8
0.9
8
2.4其他:本项目投标人可任意参与多个标段,三个标段兼投不兼中,按照标段号的先后顺序进行评标,前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续标段中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适用于三个标段)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能力的企业,投标人具有较好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资信等级,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需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件复印件。其经营项目需注明可进行预包装食品销售。
3、具有有效期内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 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CCP)认证证书、GB/T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的查询截图);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财务情况证明(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2020年、2021年连续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包含审计意见页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两年之内不得连续亏损。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截止开标当天有服务人数在1500人(含)以上的单位员工餐厅服务项目。(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不能体现就餐人数规模则提供加盖合同甲方公章的可证明文件)。
守法要求:投标人参加此招标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没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及“信用中国”网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编制服务要求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1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12)被一汽集团及其各分、子公司列入永久禁入名单,或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9-8-20:00至2022-9-16-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3 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600元。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9-29-08:30。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信息。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确认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以下媒介上发布: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6.1 确认(适用于邀请招标)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视为同意参加投标;未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7. 联系方式
7.1 投标单位操作指南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编制、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开具发票的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王欢
电话:022-66230666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邮编:130118
招标项目负责人:刘建方、朱雪林
座机号码:0431-80531736
手机号码:15822898506、15922183736
邮箱:liujianfang1@
8. 投标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最新时间安排: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项目类型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操作
0736-ZB20221974/01 FTMC第1、第2、第4、补给食堂 服务 2022-09-08 20:00 2022-09-16 17:00 2022-09-29 08:30 【】
0736-ZB20221974/03 FTMC第3、第5、第6、生技 品保食堂 服务 2022-09-08 20:00 2022-09-16 17:00 2022-09-29 08:30 【】
0736-ZB20221974/02 FTMC新一、新一能增、FTRD食堂 服务 2022-09-08 20:00 2022-09-16 17:00 2022-09-29 08:30 【】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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