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项目监理招标文件 答疑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娄底市社会福利院的委托,对其娄底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项目的投标人疑问进行答复如下:
问题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页第1.1条、第1.2.1条表述的“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娄底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项目监理;”与第8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条:表述的“招标项目名称:娄底市第二社会福利院”两处对招标项目名称的表述不一致,且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导入招标文件后生成的项目名称为:娄底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项目名称为系统自动生成投标人无法修改)。请问本招标项目名称是否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处表述的为准?请明确。
答:可以修改章节,以 “娄底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项目监理”为准;由于导入名称章节(项目名称:娄底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无法修改,可以不修改,导入名称视为认可。 问题2:本项目招标文件未明确“招标编号”,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此项为必填项,如无招标编号是否填写“/”即可?请明确。
答:招标编号:TRZB-娄GC21014。 问题3:本招标文件第75页说明第2、“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并发生过变更撤换的……未发生以条上情形的,请投标人提供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承诺书(格式自拟)。……”要求投标人附承诺书,但在电子标制作软件中投标文件“六、项目监理机构”和“七、资格审查资料”两部分资料没有相应的签章按钮,咨询技术支持人员回复是由于代理公司未勾选签章按钮,所以导致这两个章节投标人无法进行电子章签章步骤(见附图)。请澄清此两章内容中的所有证明材料等内容在不加盖电子章的情况下不会影响评标过程中的形式评审打分不会导致废标,请问投标人是否可将有关需要签章处理的“承诺书”内容是否可附在“十一、其他”章节中?
答:以答疑文件(招标文件)对外发布,各潜在投标人下载答疑招标文件即可。 本次答疑公告(一)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招标人:娄底市社会福利院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监 督 单 位:娄底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2022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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