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单位资质和业绩要求 投标方必须能够提供轴径向变换炉内件专利商中石化宁波技术研究院授予的授权制造函。 卖方应具有GB/T19001-2016 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资质。
3.1.7 机械保证和性能保证(详见技术招标文件 12)
3.1.8 付款方式:电汇或承兑汇票,预付款10%(预付款保函),进度款20%,到货验收合格支付50%,考核款10%,质保金10%(质保期24个月),原则上付款方式参照上述描述,最终以框架订单付款方式为准。
3.1.9 (第一条,共两条)招标技术文件中加注星号(“★”)条款为极重要条款,对这些条款的任何偏离将导致报价无效。加注三角符号(“▲”)条款为重要条款,应严格遵守,不建议有负面的偏差。任何负面的偏差都会反映在评标意见中,并对投标有较大的负面影响。对这些条款的偏离超过2 项及以上时,将导致报价无效。
3.1.10 (接上条)未加注星号(“★”)或三角符号(“▲”)条款为普通条款,每项偏离也会反映在评标意见中,并对投标有负面的影响。对这些条款的偏离超过5 项及以上时,将导致报价无效。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9月3日 8:00至2022年9月12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3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6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6日 09:00。
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2年09月26日 09:00前与郝晨光联系,技术咨询请与胡力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