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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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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临时用电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
行政区域
福州市
公告时间
2022年09月02日 18:59
评审专家名单
详见公告正文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冰
项目联系电话
张冰/13305911577
采购单位
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市朝阳路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冰/13305911577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1-83393306、83393307
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临时用电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00]FJGC[GK]2022004-1)
一、项目编号:[350100]FJGC[GK]2022004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临时用电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00]FJGC[GK]2022004-1 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福建瑞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群众路198号汇福大厦四层
420917.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00]FJGC[GK]2022004-1 包1
福建瑞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单位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
(元)
1-1
B010402
业务用房施工
业务用房施工
根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要求等
30
天
陈彬
闽2352019202003093
420917.0000
五、评标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张冰 (包1)
评审专家:
陈开林,陈美珍,陈春景,赖庆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00]FJGC[GK]2022004-1 包1 :6313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 1.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通过。 1.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无。 3、备案编号:A-11040-GK-202204-B1235-FJGC。 4、中标日期:2022年09月02日(招标编号:[350100]FJGC[GK]2022004)。 5、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施工。 6、项目经理: 经办人(张林丽/0591-8339330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
地址:福州市朝阳路30号
联系方式:张冰/13305911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83393307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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