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河闸站改建工程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扬行审投资发〔2022〕112号《关于七里河闸站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招标人为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质量检测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工程概况
七里河为扬州主城区东片的骨干排涝河道,沟通连接古运河与京杭大运河,横跨东南片区与三湾景区,排涝、生态功能显著,地位重要,七里河排区20年一遇抽排流量24.7m3/s。
改建七里河闸站采用闸站分建的布置形式,堤后式泵站采用侧向进出水布置,设计抽排流量10.0m3/s,采用4台1000ZLB-3.5/4立式轴流泵;外河侧节制闸设计自排流量13.0m3/s 校核自排流量27.7m3/s,闸孔宽18 m。
本工程等别为III等,建筑物级别为3级。建安投资概算2301万元,质量检测概算投资10.78万元。
2.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检测标招标共为一个标段,合同段编号为QLHZZGJ-JC。
招标范围(不限于):主要是对七里河闸站改建工程质量检测标所属工程内容的老闸改造结构、改建排涝泵站、改建挡洪闸、景观绿化、金属结构、机电设备以及专项环保水保等建设内容,进行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土建工程实体等属于本工程检测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质量检测并编制检测报告。
3.检测要求
质量要求:依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按照《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项目法人委托检测规范》(DB32/T2707-2014)、《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以及相关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执行。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根据工程建设及各阶段验收进度要求及时开展质量检测并编制检测报告,确保质量检测工作顺利实施。全部检测内容计划于2022年9月28日开始,2022年10月30日完成,本项目服务期周期为397日历天(不含后续服务期)。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资质等级:投标人必须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专业类别应包括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5个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
4.2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并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3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4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5.3本项目只接受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符合投标文件的且已在《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在2022年9月3日00:00至2022年9月10日00:00,(北京时间,下同)前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4招标文件:500元/套。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若需查勘现场,招标人可提供协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23日10时00分。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2022年9月23日10时00分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7.2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460号(扬州市广陵区运河南路96号)
联系人:滕工
电话:0514-8734102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9F1909室
联系人:陈工、魏工
电话:0514-87880356、13101952550
9.备注
9.1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系统”(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帐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陆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9.2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上发布。
10.评标办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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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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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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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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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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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方案(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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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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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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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方案(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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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测项目内容齐全,检测计划重点突出得7分;
2、检测参数齐全,有完善检测手段的得7分;
3、检测频次满足规范及工程需要、措施有保证得5分;
4、检测工期进度计划详细、服务响应机制周全得5分;
5、现场检测安全管理全面详细、安全预案及保障措施有效得5分;
6、合同及成果报告管理、资料档案制度完善的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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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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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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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源配置
(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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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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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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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素质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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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
2、项目负责人近5年(201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工建筑物工程质量检测业绩,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合同中未明确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业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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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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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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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置(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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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测人员专业(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配置齐全得5分,每缺少一个专业的扣1分(以检测员资格证书为准)。
2、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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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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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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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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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试验检测仪器及专用设备、车辆能满足本工程质量检测业务需要的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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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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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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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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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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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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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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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招标人设定质量检测的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本工程检测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为10.7万元,报价超过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报价等于10.7万元的得基本分45分,报价每低1000元加1分,最高加5分,报价高于限价的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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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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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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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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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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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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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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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近5年(201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水工建筑物工程质量检测业绩,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等有效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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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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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实行技术标暗标评审方式,各投标人不得在技术方案中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或其他暗含有性的字符或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标识性话语等),否则该项不得分。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递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方案中所有内容均不得为彩色,不得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字,不得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反映投标人名称有关的内容,如项目组成员姓名(请以岗位、职务等替代)等。
2、技术方案中文字及版面内容要求:
(1)正文字体及(包括评分点标题)为宋体小四号,颜色为黑色,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阴影、彩色等标记,字符为标准间距,不得进行缩放及位置调整,行距为固定值25磅。
(2)不允许使用页眉,页脚中只准出现页码数字、格式采用阿拉伯数字,字体为宋体,为五号,设在页脚居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
(3)技术方案中投标人认为有必要使用的图表可以上传,不作为违反暗标的判定依据。所有图片与表格不得为彩色,图表中的标注文字除及行距外,其余要求同(1)中字体要求一致。
3、投标文件技术方案页码要求:投标文件中技术标(暗标)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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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业绩不可同时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