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广州铁塔2022年-2024年校园室分专项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HTC-FW-2022-1480),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及规模
1.1广州铁塔校园室分覆盖专项共涉及增城区、天河区、番禺区等9个校园站点,具体专项站点业务及信息如下:
| 序号 | 地市 | 区县 | 建设属性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覆盖面积 (㎡) | 设计费预估(含税)单位:万元 |
| 1 | 广州 | 增城 | 新建 | 校园 | 广州市公用事业高级技工学校(科教城) | 420000 | 41.00 |
2 | 广州 | 增城 | 新建 | 校园 | 广州市土地房 产职业学校(科教城) | 230000 | 23.00 |
3 | 广州 | 增城 | 新建 | 校园 | 广州市建筑工 程职业学校(科教城) | 210000 | 21.00 |
4 | 广州 | 增城 | 新建 | 校园 | 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科教城) | 240000 | 24.00 |
5 | 广州 | 增城 | 新建 | 校园 | 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科教城) | 250000 | 25.00 |
6 | 广州 | 增城 | 新建 | 校园 | 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科教城) | 210000 | 21.00 |
7 | 广州 | 增城 | 新建 | 校园 | 广州市信息技术学院(科教城) | 280000 | 28.00 |
8 | 广州 | 番禺 | 新建 | 校园 | 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 | 627100 | 55.00 |
9 | 广州 | 天河 | 新建 | 校园 |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 | 650000 | 57.00 |
合计 | 3117100 | 295.00 |
(1)增城科教城
增城科教城涉及7个室分校园覆盖项目。涉及的院校有:广州市公用事业高级技工学校、广州市土地房产职业学校、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和广州市信息技术学院,总覆盖面积为184万平方米。
(2)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校园本次进行室分覆盖分别为天河五山校区和番禺大学城校区,目前,建筑物均已交付启用。其中,天河五山校区覆盖面积为65万平方米,番禺大学城校区覆盖面积为62.7万平方米。
1.2采购内容:设计服务。设计单位的采购服务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编制无线覆盖综合解决方案、协助需求对接并完成需求整合、进行现场勘查;
(2)编制标准设计方案、编制工程概预算、技术交底、PMS系统模块化在线立项和设计;
(3)方案审核及设计会审、服务模块基准价格测算、工程实施阶段相关技术答疑与处理;
(4)项目信息录入、配合施工图纸及工程结算与设计文件一致性审核;
(5)采购、施工、验收、审计等各环节配合工作、创新等与设计相关的各项服务工作。
1.3项目预算:295万元(含税),最终规模及详细服务内容以实际委托订单为准。
1.4设计周期:要求在中标人在收到项目订单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的勘察和设计工作。同时提交合同所规定的相关文档(包括全套文件的电子文档,其中图纸为AUTOCAD或VISIO或PDF文件);并由招标人指定代表签字确认,且能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设备清单或文件。
1.5合同期限:自合同双方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注:若站点主体工程未完工,则合同期限延长至主体工程完工后一年)。
1.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7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折扣系数为100.0%,投标人投标折扣系数高于最高投标折扣系数,其投标将被否决。
1.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19年01月01日至今(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在全国范围内承接过的无线室内分布系统设计服务类业绩累计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注:业绩合同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等)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合同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线上订单(平台订单界面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业绩,不予认可。文件所要求的资质、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投标人的资质、业绩等材料。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不得通用。
(3)企业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③资质之一,且须同时具备④资质:
①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有效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③同时具备有效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通信铁塔)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④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新资质等级的承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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