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博大油气开发部2022-2023年锅炉车作业服务(二次)
塔里木油田博大油气开发部2022-2023年锅炉车作业服务(二次)
招标编号:ZY22-XJT14-FK154-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博大油气开发部辖区内单井、站场等存在垢、蜡、水合物等异物影响,导致措施、维护作业、站场等施工现场需要使用锅炉车对工作液、油管等进行加热、清洗等零星作业。预计工作量10-18次。具体工作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2.2 招标范围:1)按照甲方设计及现场监督的作业指令完成开发部辖区内锅炉车作业任务。
2)提供锅炉车、工具、配套接头、连接用硬管线、软管、仪器仪表等配套设备。
3)按照甲方作业通知单、设计及现场监督的作业指令承担锅炉车作业服务,负责博大油气开发部所辖的油气田范围内锅炉车作业服务。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
2.4.施工地点:博大油气开发部所属区域所辖矿区(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温宿县等境内)。
2.5 标段划分: 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设备配置
拥有特种车辆(锅炉车)1套及以上,锅炉车设备应满足有效蒸汽量不低于1.0t/h或工作排量达1.0m³/h。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对应的设备清单(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型号、设备参数、制造厂商)、(2)、锅炉车设备的铭牌照片(需包含设备型号、设备参数)、设备照片、动车登记证书扫描件;(3)、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
3.3人员要求
3.3.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不少于1支作业队伍:包含队长1人,主操1人,均具备特种设备(锅炉车)操作证。
资料提供形式:(1)人员清单及工作简历;(2)队长、主操人员需提供特种设备(锅炉车)操作证;(3)提供对应人员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认证的甲级资质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证明扫描件。(4) 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人员2022年1月-2022年06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3.2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委〔2019〕4号)要求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通过考核的HSE培训合格证扫描件。
3.4业绩要求
2019年至招标截止日期,至少具有1口井特种车辆(锅炉车)服务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
(1)经业主签字盖章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作业时间、作业内容;(2)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合同及签字盖章页)。(3)对应的施工的结算单或发票扫描件。注:以上业绩指完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
3.5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 style="margin-left: 22.4pt;">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最近三年(2019-2022)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要求:/
3.8报名要求:无。
3.9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2022年9月04日08:00至2022年9月10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赵晓叶,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人须同时采用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如下:
5.1.1在投标截止时间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1.2同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两副),递交地点: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一楼。
请务必于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递交投标文件不足三家时将采用线下开评标,投标人务必按以上要求递交纸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16日9时45分(北京时间)。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 0 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
7.2.1电子招标平台(线上投标三家及以上)。
7.2.2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一楼(线上投标人不足三家将采用线下开标方式,要求:开标现场投递纸质标书)。
7.3.开标异议:
7.3.1投标人三家及以上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7.3.2投标人不足三家将采用线下开标方式,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现场提出。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杨玉波
电 话:0996-2172361
电 话:yangyub-tlm@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 附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