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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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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曜阳河、夏桥村河河道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夏桥村河一期工程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曜阳河、曜阳河、夏桥村河河道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夏桥村河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扬行审投资发[2022]11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生态科技新城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扬州市万福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夏桥村河一期工程EPC总承包(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夏桥村河位于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泰安镇,工程新开河道长约759m,其中,朱庄路-夏桥路长约288m,河底高程3.0m,河底宽度≥4m;夏桥路-烟花三月路长约471m,河底高程3.0m,河底宽度≥6m。同步实施河道景观绿化等工程。工程等别为V等,建筑物等级为5级,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河道20年一遇设计排涝流量分别为0.62~4.11m3/s。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共计1个标段,即夏桥村河一期工程EPC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XQCHZZ-2022-EPC),具体招标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为:
(1)设计部分:包括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评审,项目实施期间应招标人要求可能的方案调整、设计变更、设计补充,及项目保修期期间的配合工作等一切内容,包括项目全过程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2)施工部分:完成包括经通过审核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包含河道开挖、挡墙、护坡、绿化及其他相关工程等)的施工,及施工期间可能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的调整、变更,和项目保修期的一切工作。
2.3投资规模: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约3000万元,本标段概算为2534.88万元。
2.4质量目标与标准:
(1)工程设计:设计方案文件应满足招标人要求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专家审查,所有文件符合初步设计批复及现行设计规范、规程的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目标等级要求为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及江苏省相关行业规定。
2.5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于2022年10月10日开工,2023年3月28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工期共计150日历天【不含春节假期(2023年1月16日-2023年2月5日)】,其中:
(1)工程设计: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0天内完成招标人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报招标人审查,在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5天内,提供修改完成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工程施工:河道水利工程施工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工,硬质景观工程施工需在2023年1月16日前完工,整体工程计划于2023年3月28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设备资源和良好信誉。
3.1.2资质要求,应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3.1.2.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水利专业(河道治理)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2施工资质: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3企业业绩要求:企业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中标价1200 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或项目总承包业绩均可,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完)工验收鉴定书、三者缺一不可。),如为设计业绩,1200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设计合同金额。
3.1.3主要人员资质要求:
(1)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拟派负责人兼任;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行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需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出具无在手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施工项目负责人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1.4施工企业:应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即最多3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中牵头人单位应由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近5年投标人企业(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不低于扬州市水利局最新评定的D级(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扬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2021年度扬州市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及人员履约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公告。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的,如其有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则按照省厅信用等级对应于扬州市信用等级的分值计算。上一年度无扬州信用等级,也没有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的,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等级按扬州市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及人员履约信用等级B级赋分。)
3.5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公布的信息为准)。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7其他要求: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除外)。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2本项目的EPC总承包(合同编号:XQCHZZ-2022-EPC标段)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利益相关体,不得与该项目监理标兼中,以EPC总承包优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投标人→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
4.2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按照“CFCA及电子签章办理须知”(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CA证书签章。
4.3本工程只接受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并在网上支付报名费用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的为无效投标报名。
4.4各投标人请于2022年9月 2日0:00至2022年9月9日0:00,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操作、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程序。
4.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售后不退。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27日10时00分。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2022年9月27日10时00分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万福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马上欢乐谷2号楼
联系人:朱工
电话:0514-80310680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2楼
联系人:陈工、曹工
电话:0514-87116778
8.备注
8.1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帐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陆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8.2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评标办法
9.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评定分离法(定量评审),评标方案见下表。
9.2评标方案细则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一、设计文件(12分)
1.1设计理念及内容(3分)
1、设计方案科学合理、满足要求,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
2、对项目现状调查充分、基础资料了解全面,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
3、对建设目标及招标项目设计的理解和把握透彻,总体设计思路与本项目建设理念相适应,所提出的设计方案符合工程实际和初步设计要求,得0.5分,否则酌情扣分。
4、设计方案符合创新、美观、经济的水利工程景观与管理要求,得0.5分,否则酌情扣分。
1.2设计工作大纲(3分)
1、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
2、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
3、后续服务计划完整合理、措施具体得当的,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
1.3设计方案优化建议(2分)
1、针对本项目设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
2、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提出了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
1.4 设计图纸成果(4分)
1、设计图纸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得2分;
2、各专业设计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得1分;
3、设计成果深度符合招标文件及设计任务书要求,得1分。
2.2.4(2)
二、施工组织方案(8)
2.1施工总体布置(1分)
1、工场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表及相应文字说明)及生产生活设施、料场、加工厂等相关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得0.5分。
2、施工场内外道路设置、交通安全及管理方案完善、防交叉干扰措施合理,得0.5分。
2.2施工进度计划、资源配置和材料组织(2.5分)
1、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工序分解详细合理,工期进度保证措施有力,得1.0分。
2、主要原材料及半成品材料的采购、保管、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1.0分。
3、主要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安排详尽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需求,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得0.5分。
2.3施工主要施工方案与质量(2.0分)
1、 河道及场地绿化土方挖填、调配方案合理,碾压措施得当,得0.5分。
2、 建筑小品、园路、休憩平台、停车场等设施以及给排水管网、阀井等施工方案合理、质量有保证,得0.5分。
3、 绿化苗木采购、栽植、后期养护(含成活率保证)等施工方案合理、质量有保证,得1.0分。
2.4施工质量体系、工程资料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保证(2.5分)
1、质量管理体系完整,组织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有保障,得0.5分。
2、环保、水保管理体系健全,施工区域内(含弃土区)扬尘、噪音、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0.5分。
3、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合理详尽、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可行,措施有保证,得0.5分。
4、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得0.5分。
5、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得0.5分。
2.2.4(3)
三、投标报价因(70分)
3.1投标报价(70分)
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S”具体确定方式为:
S=T×A+(a1+a2+…+an)/n×(1-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70、0.75、0.80。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有效标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①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②投标人报价低于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80%的,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保留2位小数):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3)投标价报价得分计算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7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2.2.4(4)
四、项目管理机构(5分)
4.1设计人员素质(4分)
1、设计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得1分。
2、所配置的测绘、水工、岩土、电气、造价、水土保持、建筑等专业负责人:
①各专业负责人均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5分,每缺一个扣0.5分,最低得0分;
②各专业负责人应具备与所负责专业相对应的资格或注册证书(水利部或住建部),配备齐全得1.5分,每缺一个扣0.5分,最低得0分。
4.2施工人员素质(1分)
1、施工、质检、材料、安全、预算五大员配置齐全得0.5分。
2、施工主要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除外)具备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每有1人得0.1分,最高得0.5分。
2.2.4(5)
五、其他评分因素(5分)
5.1企业信用等级(4分)
扬州市水利信用等级:AAA级得4.0分;AA级得3.4分;A级得3.0分;B级得2.4分;C级1.6分;D级0.6分(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的,如其有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则按照省厅信用等级对应于扬州市信用等级的分值计算;上一年度无扬州信用等级,也没有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的,按照B级的分值计算)。
扬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2021年度扬州市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及人员履约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公告。
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见:江苏省水利厅-新闻动态-通知公告-《2021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
如为联合体投标,以牵头单位信用等级为准。
5.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1分)
施工企业具备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证书的,得1.0分。
施工企业具备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证书的,得0.9分。
施工企业具备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证书的,得0.8分。
其他要求
本项目实行技术标暗标评审方式,各投标人不得在设计方案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或其他暗含有性的字符或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标识性话语等),否则该项不得分。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递交的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含附表一至附表七)不得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字,且不能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反映投标人名称有关的内容,如项目组成员姓名(请以岗位、职务等替代)等。
2、设计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中文字及版面内容要求:
(1)正文字体及(包括评分点标题)为宋体小四号,颜色为黑色,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阴影、彩色等标记,行距为固定值25磅。
(2)不允许使用页眉,页脚中只准出现页码,页码格式采用阿拉伯数字,字体为宋体,为五号,设在页脚居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
(3)施工组织设计中凡要求提供的施工进度图、施工总平面图、网络图等内容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使用的图表均可以上传,不作为违反暗标的判定依据。
注:1、以上评标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评审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2、以上评标细则每项评审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投标文件中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推荐5名定标候选人(不足5名则全部进入定标评审阶段)。
9.3定标办法:本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定标方案如下。
9.4定标方案细则
评标办法
评定分离
采用“评定分离”法时: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
定标候选人数量:5名
异议成立,取消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后:
?继续定标
□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补充推荐定标候选人
采用“评定分离”法时:定标方法
定标方法为:
□价格竞争定标法:
?票决定标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5分,其次4分,依此类推,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票数(总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可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总分)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
□票决抽签定标法:
□集体议事法:
□其他定标方法:
定标方案
1、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进入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的人数为5人。
2、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2.1 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 7 人。
2.2 定标委员会应当从招标人定标成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从本单位直接指定部分定标委员会成员,但总数不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2.3 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应报当地招投标监管机构,人数应不少于定标委员会人数的3倍,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1)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项目招标人或者使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
(2)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本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3)非财政性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母公司、子公司人员。
(4)各级政府因建设管理需要,成立的长期承担地方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管理机构(简称“大甲方”)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和组成“大甲方”的各部门的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设计类定标委员会成员也可由县(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委员会人员组成。
2.4 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委员会的,由其直接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
2.5 招标人应当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
2.6 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7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定标工作。定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评审结果未确定前应当保密。
3、具体定标方案如下:(1):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N分,其次N-1分,依此类推(本次N为5,排名第5名的得1分),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票数(总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可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总分)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
4、定标因素。
(1)设计文件与招标文件及设计任务书契合度。
1.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1.2总体布局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
1.3图纸符合设计任务书及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
(2)企业实力
设计单位业绩: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的最具代表性与本次项目类似的水利工程设计业绩(不超过3项)
施工单位业绩: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的最具代表性与本次项目类似的水利工程施工或epc总承包业绩(不超过3项)
注: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完)工验收鉴定书、三者缺一不可。
(3)企业荣誉
设计单位奖项:2019年1月1日(以证书或文件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获得最具代表性的奖项,提供获奖证书或者相关文件。(不超过3项)
施工单位奖项:2019年1月1日(以证书或文件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获得最具代表性的奖项,提供获奖证书或者相关文件。(不超过3项)
(4)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设计文件与招标文件及设计任务书契合度高的优于契合度低的;
②企业综合实力强的企业优于实力较弱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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