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法委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关于区综治中心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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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2-23 |
|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法委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关于区综治中心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890,000.00元 |
最高限价:289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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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郑港财采公开-2022-2301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法委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关于区综治中心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A包 | 712500 | 712500 | 是
| 7125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712500
| | 2 | 郑港财采公开-2022-2302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法委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关于区综治中心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B包 | 2177500 | 2177500 | 是
| 21775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217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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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资金财政资金 (2)采购范围: A包:心理服务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B包:综治中心配备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质量要求:合格 (4)供货及安装期:A包:30日历天;B包:10日历天 ; (5)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6、合同履行期限:A包30日历天 B包1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响应人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须如实提供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重大违法等方面失信记录以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能力的声明函(《资格承诺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本项目A包促进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本项目为预留小微企业项目,小微企业的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规模为小微企业。 3.4 本项目B包促进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本项目为预留小微企业项目,小微企业的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规模为小微企业。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2年09月03日 至 2022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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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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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2年09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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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2年09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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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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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招标文件在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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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法委 |
| 地址:郑州市新郑国际机场迎宾大道 6 号 |
| 联系人:孙老师 |
| 联系方式:8619092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博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开区经开第九大街与航海路交叉口正商经开广场3号楼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5595876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559587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