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施工沈阳市皇姑区皇姑区黄河大街及重要节点亮化提升工程(EPC总承包)三标段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辽宁省施工沈阳市皇姑区皇姑区黄河大街及重要节点亮化提升工程(EPC总承包)三标段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2-09-02 |
|
详细内容:
|
一、招标条件
皇姑区黄河大街及重要节点亮化提升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备案。以沈皇发改审字【2022】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市皇姑区城市管理局,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皇姑区黄河大街及重要节点亮化提升工程(EPC总承包)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区内
2.工程规模:市政工程:皇姑区黄河大街及重要节点亮化提升工程(EPC总承包)三标段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210101TP001015484001003
皇姑区黄河大街及重要节点亮化提升工程(EPC总承包)三标段
本项目二次安装装饰灯具重要路口节点进行亮化提升改造。
60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4.工期要求:2022年10月04日 开工至 2022年12月03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项资质·照明工程·照明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2、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 2 家。 3、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成员的数量最多为两家。)
6.其它要求:1、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设计负责人具有:具有机电或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以上职称。3、施工负责人具有: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0万元
2.开标时间: 2022年09月26日 09:0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
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9月02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9月08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
六、其他说明
1、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2、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韩力
姓名:
韩力
单位:
沈阳市皇姑区城市管理局
单位:
沈阳市皇姑区城市管理局
职务:
科长
职务:
科长
职称:
职称:
九、联系方式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