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项目业主为某部,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某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某部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项目编号:2022-JKCNSG-G1002)
2.1.2工程建设规模:新翻建公寓住房1900平方米、家属临时来队住房240平方米,拆除公寓住房1580平方米,配套完善给排水、供电、场坪、围墙、安防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1008万元。
2.1.3工程建设地点:韶关市
2.1.4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勘察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
2.1.5服务期限: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本项目计划竣工验收时间为2024年5月)。
2.2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3招标内容:具体包括:
2.3.1 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体协调,协助审查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协调推进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工作,负责或协助开展现场管理,协助开展竣工验收移交,协助归档工程资料,配合审计、纪检、巡视等监督监察,协助开展项目后评价以及按照合同约定的项目管理服务工作。
2.3.2 勘察设计:勘察设计工作包括选址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等勘察工作以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 、技术规格书编 、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等设计工作,以及设计修改、变更等施工配合工作。
2.3.3 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编制及实施监理方案、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保密、廉政控制、履行安全法定职责、信息与合同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协调相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缺陷责任期管理。
2.3.4 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编审工程估算、审查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如有),审查施工图预算、审查变更签证价款、审查工程进度款、审查工程索赔、协助梳理核实竣工结算,协助编制竣工决算等。竣工决算审查按照军队工程竣工结算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不纳入全过程咨询范围。
2.4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采用报价优惠率的方式报价。投标人每个专项填报的报价优惠率必须大于或等于报价优惠率最小限值,投标人每个专项填报的投标报价优惠率有任意1项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优惠率最小限值的,将被认定为废标。
项目管理服务费的报价优惠率最小限值为20%、勘察设计服务费的报价优惠率最小限值为10%、工程监理服务费的报价优惠率最小限值为10%、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的报价优惠率最小限值为 10%。
注:项目管理服务费、勘察设计服务费、工程监理服务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军事设施费用定额 (GJB 827B -202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单位或不多于2家独立法人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投标人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属于省内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审批的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该省内或国家有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的有关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
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丙级(或以上)的工程设计资质;
③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资质条件评审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专业分工为依据,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在本项目招投标期间,如投标人的资质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 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建市〔2020〕94 号 )对应关系换发新资质证书,则资质标准按其对应关系以及新的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如有)执行。
3.2.2财务状况:要求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当年开始算)无亏损,提供2019-2021年3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
3.2.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3.2.4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近5年内 (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形式承担过至少1个工程类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
注: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是指:服务内容至少包含项目管理、勘察设计(或设计或勘察设计管理或设计管理)、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中任意2项(含2项)以上。业绩认定时间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如合同不反应签订时间的,以业主或委托方的证明材料为准)。
3.2.5项目咨询机构人员要求:详见附件2《人员配备最低数量要求》。
3.2.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的: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5)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7)与本项目的施工企业、材料设备供应商同属一家公司或存在控股、参股、隶属及行政管理关系或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
3.2.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须以具有第3.2.1所述设计资质并承接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且联合体组成单位的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统筹合同全面履行。
(4)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盖章处的,应按规定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人的,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方在规定的盖章处加盖企业公章外,其余由联合体牵头方单位加盖企业公章即可;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格式另有单独特殊规定的除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22 年9月5日至2022 年9月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邮箱获取。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所有复印机加盖单位公章: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经办人是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必须是投标人购买了社保的在职人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代理人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注: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装订成册,签章齐全,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投标登记成功,未投标登记成功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者邮寄(如采用邮件领取招标文件时,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gxgw2022@)后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以邮件到达招标代理公司邮箱时间为准),资料原件通过邮寄至招标代理处)。
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27日10时30分,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官网 ( 军队采购网( (
7.保密要求
本项目为保密项目,投标应履行保密职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7.1应对参与本项目所属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7.2应对本项目相关信息、文件、资料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如:收发、传递、使用、保管、移交时,严格执行审批、登记、签字手续;严禁通过电话、网络、短信等通讯方式传递相关信息。
7.3严控知密范围,只限特定人员知悉事项。
7.4 国家规定的其他保密条款。
若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失泄密的,将依法追究投标人及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处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部;
地址:韶关市;
联系人:刘助理;
联系电话:13977167404;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 ;
联系人: 黄 工;
联系电话: 155 2128 4631;
纪检联系人:林干事 联系电话: 182 1550 5667
2022年09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