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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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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2022年辽宁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本级
行政区域
辽宁省
公告时间
2022年09月02日09:37
评审专家名单
辛福成、徐姝彦、雷书霞、侯全利
总中标金额
¥839.225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晓晨
项目联系电话
024-23492112
采购单位
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辽河街6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86260113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曹晓晨024-23492112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本项目
有效期:
2022-08-19至2022-08-22
撰写单位: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title{margin:0auto;text-align:center;.subtitle{text-align:right;.MsoNormal{padding-left:20px;.pIndent{text-indent:{.imageSign{position:relative;width:250px;height:250px;margin-left:calc(100%-200px);margin-top:-120px;.tableRight{float:right;.text{text-align:justify;text-align-last:justify;.tableBottom{float:right;div[size="A4"]{background:white;width:17.18cm;height:24.62cm;display:block;margin:0auto;padding:2.54cm1.91cm;overflow:hidden;.table2{height:25px;p{height:30px;2022年辽宁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JH22-210000-34446
二、项目名称:2022年辽宁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1
供应商名称:中国农业大学
供应商地址: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中标(成交)金额:2,1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辽宁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2
供应商名称:浙江大学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中标(成交)金额:2,80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辽宁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3
供应商名称:沈阳农业大学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沈阳农业大学
中标(成交)金额:3,492,25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1
服务类
名称:C1806专业技能培训服务
服务范围:服务于辽宁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工作,采取“四个一”(一个月集中学习、一学期线上学习、一系列考察互访、一名导师指导)培育模式,开展为期1年的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
服务要求: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农人发【2022】3号文件关于印发《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本项目选择优质高校作为培育机构,采取累计一个月集中授课、一学期线上学习、一系列考察互访、一名导师帮扶指导的"4个一"培育模式,对带头人开展为期1年的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可根据农时,自行安排集中培育时间。培训内容可围绕政治理论、、专业技能、调研实践等四大课程模块,结合实际设置培育课程和各模块学时,集中授课不少于120学时,可一次性集中完成,也可结合农时季节分两段完成。线上学习不少于60学时课程,由学员自行安排时间完成。培训方式可灵活选择课堂讲授、线上学习、分组讨论、案例教学等多种形式。注重培育工作与生产经营相结合,在开展知识教授的同时,通过实地考察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省级及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进行深度体验学习。通过带头人互访、经验交流等方式,在体验中提升干事创业、联农带农能力。
服务时间:乡村产业带头人“头雁”培育时限为1年
服务标准:按照项目要求在各个阶段落实文件要求,并在培育后积极参与验收工作。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辽宁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2
服务类
名称:C1806专业技能培训服务
服务范围:根据“2022年辽宁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招投标要求,进行培育辽宁省各类型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
服务要求:根据“2022年辽宁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招投标要求,保证各方面培训质量。
服务时间:乡村产业带头人“头雁”培育时限为1年
服务标准:根据“2022年辽宁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招投标要求,高质量、高要求、高标准完成本次项目。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辽宁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3
服务类
名称:C1806专业技能培训服务
服务范围:2022年辽宁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03包250人
服务要求: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农人发【2022】3号文件关于印发《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本项目选择优质高校作为培育机构,采取累计一个月集中授课、一学期线上学习、一系列考察互访、一名导师帮扶指导的"4个一"培育模式,对带头人开展为期1年的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乡村产业带头人“头雁”培育时限为1年
服务标准:【2022】3号文件关于印发《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辛福成、徐姝彦、雷书霞、侯全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采购机构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下浮20%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9,04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辽宁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2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采购机构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下浮20%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3,52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辽宁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3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采购机构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下浮20%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7,951.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确定原因: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确定时间:2022年8月19日;
(3)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类型:无;
(4)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5)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
(6)03包中标人营业执照地址:沈阳市东陵路120号133栋1-3-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本级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辽河街60号
联系方式:024-86260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联系方式:曹晓晨024-2349211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曹晓晨
电话:024-23492112
十、附件
采购文件:(7.28稿)2022年辽宁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doc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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