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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沈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项目结果公告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2-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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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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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沈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
沈阳市
公告时间
2022年09月02日09:37
评审专家名单
孙太刚、高榕、路成宽、詹中凯
总中标金额
¥23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卓
项目联系电话
024-22896626
采购单位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韩苏024-83960551
代理机构名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22890043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2-08-19至2022-08-22
撰写单位: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title{margin:0auto;text-align:center;.subtitle{text-align:right;.MsoNormal{padding-left:20px;.pIndent{text-indent:{.imageSign{position:relative;width:250px;height:250px;margin-left:calc(100%-200px);margin-top:-120px;.tableRight{float:right;.text{text-align:justify;text-align-last:justify;.tableBottom{float:right;div[size="A4"]{background:white;width:17.18cm;height:24.62cm;display:block;margin:0auto;padding:2.54cm1.91cm;overflow:hidden;.table2{height:25px;p{height:30px;沈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JH22-210100-03660
二、项目名称:沈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沈阳市沈河区南塔街139号
中标(成交)金额:2,3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项目
服务类
名称: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要求以全沈阳市为评估范围,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区划定工作,实现分区管理、分类管控。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三线一单”、行政区划等国土空间管控等相关文件,建立沈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区划定体系,划定沈阳市地下水污染保护区、防控区及治理区。同时根据确定的分区结果,提出各区针对性的保护、防控或治理建议和后期工作重点。二、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1019-2019)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等。三、需要提交工作成果按国家要求提供相应份数的报告、图件的纸质及电子材料。(1)报告①沈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报告②沈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矢量文件(2)图件沈阳市地下水污染现状单指标图组沈阳市地下水污染现状综合评价图沈阳市地下水脆弱性分区图沈阳市地下水荷载分区图沈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图四、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以及签订合同执行。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投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本项目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六、项目团队本项目为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要求投标单位投入优秀的团队(不少于7人),高规格高质量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及标准规范完成本项目。
服务要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要求以全沈阳市为评估范围,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区划定工作,实现分区管理、分类管控。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三线一单”、行政区划等国土空间管控等相关文件,建立沈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区划定体系,划定沈阳市地下水污染保护区、防控区及治理区。同时根据确定的分区结果,提出各区针对性的保护、防控或治理建议和后期工作重点。二、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1019-2019)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等。三、需要提交工作成果按国家要求提供相应份数的报告、图件的纸质及电子材料。(1)报告①沈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报告②沈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矢量文件(2)图件沈阳市地下水污染现状单指标图组沈阳市地下水污染现状综合评价图沈阳市地下水脆弱性分区图沈阳市地下水荷载分区图沈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图四、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以及签订合同执行。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投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本项目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六、项目团队本项目为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要求投标单位投入优秀的团队(不少于7人),高规格高质量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及标准规范完成本项目。
服务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服务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以及签订合同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孙太刚、高榕、路成宽、詹中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
联系方式:韩苏024-8396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024-2289004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卓
电话:024-22896626
十、附件
采购文件:地下水污染防治第二次.doc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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