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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九都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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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九都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2-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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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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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宁德市蕉城区九都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
宁德市蕉城区九都中心小学
行政区域
蕉城区
公告时间
2022年09月02日10:09
评审专家名单
朱晓彬、陈志伟、薛诗杰(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7.6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丽娜/何当武
项目联系电话
0593-2387290
采购单位
宁德市蕉城区九都中心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扶摇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薛老师:15259303608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94号泓源国际6层6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丽娜/何当武:0593-2387290
附件:
附件1
宁德市蕉城区九都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售卖版).docx
一、项目编号:FJBW-2211032010(招标文件编号:FJBW-2211032010)
二、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九都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德福万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5号6幢地下商场
中标(成交)金额:7.64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宁德福万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宁德市蕉城区九都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宁德市蕉城区九都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安全法》为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确保可追溯。必要时供货方必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
供应合同期(服务期限)为两年(法定工作日),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在合同期内因采购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做出重大决策调整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投标人配送的食品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和《国家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未具体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本省标准地方执行;无国家质量标准或本省地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朱晓彬、陈志伟、薛诗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本项目服务费一次性收取2500元整。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先以转帐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5000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德市蕉城区九都中心小学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扶摇村
联系方式:薛老师:15259303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94号泓源国际6层603
联系方式:刘丽娜/何当武:0593-23872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丽娜/何当武
电话:0593-2387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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