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除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设计招标公告,E1100000190203964001001,
盐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除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除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设计已由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批[2022]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盐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北盐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铺设管网39351米及其配套设施,其中:雨水管道铺设总长度22428米、污水管道铺设总长度16923米;标准化厂房占地7498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8838平方米,主要建设钢结构标准化厂房、消防水池及泵房,硬化和道路及其他配套设施;新修蒲一路全长528米及其配套管网。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服务包含市政基础设施、蒲一路(修路、边沟部分)、标准化厂房及配套道路规划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图机构审图合格后出具施工图;配合施工阶段、竣工阶段的服务及设计变更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工作;配合招标人在项目审批过程中的相关技术工作等。最终的设计成果各专业必须达到满足正常施工和验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给水、排水、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02 09:00至2022-09-08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23 14: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河北盐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盐山经济开发区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东方观邸底商9-115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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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 联系人: |
董先生
| 联系人: | 李玉霞 |
| 电话: |
0317-6220129
| 电话: | 17332744800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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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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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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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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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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