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除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勘察招标公告,E1100000190203963001001,
盐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除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除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勘察已由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批[2022]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盐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盐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铺设管网39351米及其配套设施,其中:雨水管道铺设22428米、污水管道铺设16923米;标椎化厂房占地7498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8838平方米,主要建设钢结构标椎化厂房、消防水池及泵房,硬化和道路及其他配套设施。新修蒲一路全长528米及其配套管网。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所有勘察测量(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本工程勘察应根据本工程特点提供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要的岩土参数,对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防治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02 09:00至2022-09-08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23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河北盐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盐山经济开发区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东方观邸底商9-115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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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 联系人: |
董先生
| 联系人: | 李玉霞 |
| 电话: |
0317-6220129
| 电话: | 17332744800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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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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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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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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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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