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公安局峰峰矿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E1300000271012058001B01,
【邯郸市公安局峰峰矿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公安局峰峰矿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监理已由 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以峰审批招标核字〔2022〕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公安局峰峰矿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公安局峰峰矿区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2.1工程名称:邯郸市公安局峰峰矿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监理
2.2.2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3建设规模:项目净用地面积26798.67 ㎡(40. 20亩) ;总建筑面积为11042. 68㎡,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597.05㎡,地下建筑面积 1445.81㎡, 容积率为0.36; 建筑密度5.40%; 绿地率40.00%; 机动车位145个。
2.2.4监理服务期限:240日历天,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
2.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
2.2.6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 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的,将否决其投标。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02 00:00至2022-09-0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2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邯郸市公安局峰峰矿区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安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邯郸市峰峰矿区滏阳东路25号 | 地址: | 邯郸市邯山区华信路36号德馨园3-2-34号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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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 联系人: |
常战备
| 联系人: | 郎燕青 |
| 电话: |
13932000173
| 电话: | 0310-6095609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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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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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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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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