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武安市大同镇等三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工程监理招标公告,I1301000075045135001G02,
2022年武安市大同镇等三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武安市大同镇等三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 邯郸市农业农村局以邯农批【2022】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安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武安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2年武安市大同镇等三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3万亩,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0.9万亩。建设内容包括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等工程,项目建设地点:矿山镇史石门村、李石门村、东石门村;大同镇西马项村、东马项村、罗义北庄村、沙沟村、小屯村、大同村、贾里店村、张里店村、新里店村、王里店村、南冯昌村;淑村镇西淑村、下流泉村3个镇16个村。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项目实施地点:武安市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2022年武安市大同镇等三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1)提供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需包含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
(2)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1)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3.1.4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02 00:00至2022-09-0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22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武安市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邯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武安市富强街680号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时代汽车广场A座108室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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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 联系人: |
贺新华
| 联系人: | 王艺伊 |
| 电话: |
0310-5678052
| 电话: | 0310-8816867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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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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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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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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