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福利院院民综合服务楼医用电梯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2022-09-01 20:07|发布单位: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开标时间:2022-09-16|项目监管地:远安县|
【项目概况】
远安县福利院院民综合服务楼医用电梯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远安县公共资源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AZ0883-202201 -01H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5-2022-00136
3、项目名称:远安县福利院院民综合服务楼医用电梯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5(万元)
6、最高限价:55(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安装医用电梯 2 台,包括电梯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保修及零配件易损件的长期供应、 更换、及时响应维护、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任何缺陷的修复、免保期后年度维修等及上述配套工程设施施工及维护。
8、合同履行期限:35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是所投货物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须具备:1.投标供应商是生产厂家的,需提供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制造企业《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获准制造乘客电梯中的曳引式客梯级别要求为A级,提供生产资质扫描件。2.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有效的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还需提供所投品牌制造商A级生产资质扫描件.3.代理商必须是所投品牌该项目的唯一供应商(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9月02日至2022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远安县公共资源网(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远安县公共资源网(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2年09月09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 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进行在线解密。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评审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 “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由于文件要求和采购人提出电梯作为大型设备,因此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特此说明。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远安县福利院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环城路二巷9号
联系方式:186726505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
联系方式:0717-3815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东风
电话:18672650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