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号
| 内
容
|
| 1
| 评
标
办
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
1
)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
2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
2021
年度全省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设计企业)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当年未参与评价的按
B
级确定。
(
3
)商务和技术得分高者优先。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2.1.3
| 第
一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形
式
评
审
与
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正确的项目名称、
标段、
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
|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由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
| 分包
|
如有分包计划,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 投标文件备选方案
|
同一投标人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
| 投标报价
|
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质量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投标数量(如有)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
3.3
款的规定
|
| 优先选择次序(如有)
|
投多个标段的投标人各标段投标文件填写的优先选择次序内容一致,标段名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
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其他
|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2.1.1
2.1.3
| 第
二
个
信
封
︵
报
价
文
件
︶
| 形
式
评
审
与
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
| 投标
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
|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7.3
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未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 投标报价唯一性
|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 开标一览表
|
开标一览表中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中填报的投标总报价一致
|
| 现场服务费报价
(如有)
|
现场服务费报价不低于投标总价的
10%
|
| 2.1.2
| 第
一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资质要求”的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业绩要求”的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信誉要求”的规定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项目负责人资格”的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其他要求”的规定
|
| | | |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
(
1
)
| 资信业绩
|
50
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20
分)
| 基本分
|
12
分
|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资格”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
12
分。
|
| 项目负责人
|
8
分
|
(
1
)每增加完成
1
个航道里程不少于
20
公里的航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业绩,加
4
分,本条最多加
8
分
。
(
2
)同一项目同时包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业绩的,按
1
个项目加分。
(
3
)本项最多加
8
分。
|
|
项目业绩(
30
分)
| 基本分
| 18
分
|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
18
分。
|
| 项目业绩
| 12
分
|
(
1
)投标人
近
5
年每增加完成
1
个航道里程不少于
20
公里的航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业绩的,加
6
分,本条最多加
12
分。
(
2
)同一项目同时包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业绩的,按
1
个项目加分。
(
3
)本项最多加
12
分。
|
| 2.2.4
(
2
)
| 技术建议书
|
40
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10
分
|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等方面进行阐述,阐述得好的,得
9.0-10
分;较好,得
8.0-9.0
分;一般,得
6-8.0
分。
|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5
分
|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阐述得好的,得
13-15
分;较好,得
11-13
分;一般,得
9-11
分。
|
|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
| 5
分
|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等方面进行阐述,阐述得好的,得
4.5-5.0
分;较好,得
4.0-4.5
分;一般,得
3.0-4.0
分。
|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5
分
|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等方面进行阐述,阐述得好的,得
4.5-5.0
分;较好,得
4.0-4.5
分;一般,得
3.0-4.0
分。
|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 5
分
|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阐述得好的,得
4.5-5.0
分;较好,得
4.0-4.5
分;一般,得
3.0-4.0
分。
|
| 2.2.4
(
3
)
| 评标价
|
1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
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
>
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
-偏差率×
100
×
E1
;
(
2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
+偏差率×
100
×
E2
。
本项目
F=10
;
E1=0.5
;
E2=0.3
。
其中:
E1
是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2
是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
9
位,小数点后第
10
位“四舍五入”。
|
| 2.2.4
(
4
)
| 其他
因素
|
0
分
|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各评审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如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大于或等于
7
名,则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值保留
2
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
若投标人同时投勘察设计和设计咨询时,同一项目的勘察设计和设计咨询综合得分排名均为第一时,则按其在投标函第
8
条明确的优先中标次序,确定优先中标的标段,其它标段则由第二名递补。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
(
1
)
| 资信业绩
|
50
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20
分)
| 基本分
|
12
分
|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资格”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
12
分。
|
| 项目负责人
|
8
分
|
(
1
)每增加完成
1
个航道里程不少于
20
公里的航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项目业绩,加
4
分,本条最多加
8
分
。
(
2
)同一项目同时包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业绩的,按
1
个项目加分。
(
3
)本项最多加
8
分。
|
|
项目业绩(
30
分)
| 基本分
| 18
分
|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
18
分。
|
| 业绩
| 12
分
|
(
1
)投标人
近
5
年每增加完成
1
个航道里程不少于
20
公里的航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项目业绩,加
6
分,本条最多加
12
分。
(
2
)同一项目同时包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业绩的,按
1
个项目加分。
(
3
)
本项最多加
12
分。
|
| 2.2.4
(
2
)
| 技术建议书
|
40
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10
分
|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等方面进行阐述,阐述得好的,得
8.7-10
分;较好,得
7.3-8.7
分;一般,得
6-7.3
分。
|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0
分
|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阐述得好的,得
8.7-10
分;较好,得
7.3-8.7
分;一般,得
6-7.3
分。
|
|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
| 5
分
|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等方面进行阐述,阐述得好的,得
4.3-5
分;较好,得
3.7-4.3
分;一般,得
3-3.7
分。
|
| 设计咨询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
| 5
分
|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设计咨询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等方面进行阐述,阐述得好的,得
4.3-5
分;较好,得
3.7-4.3
分;一般,得
3-3.7
分。
|
| 设计咨询工程方案、程序
| 5
分
|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设计咨询工程方案、程序等方面进行阐述,阐述得好的,得
4.3-5
分;较好,得
3.7-4.3
分;一般,得
3-3.7
分。
|
| 现场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
分
|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现场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阐述得好的,得
4.3-5
分;较好,得
3.7-4.3
分;一般,得
3-3.7
分。
|
| 2.2.4
(
3
)
| 评标价
|
1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
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
>
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
-偏差率×
100
×
E1
;
(
2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
+偏差率×
100
×
E2
。
本项目
F=10
;
E1=0.5
;
E2=0.3
。
其中:
E1
是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2
是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
9
位,小数点后第
10
位“四舍五入”。
|
| 2.2.4
(
4
)
| 其他因素
|
0
分
|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各评审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如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大于或等于
7
名,则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值保留
2
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
若投标人同时投勘察设计和设计咨询时,同一项目的勘察设计和设计咨询综合得分排名均为第一时,则按其在投标函第
8
条明确的优先中标次序,确定优先中标的标段,其它标段则由第二名递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