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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22年雄安城乡管理服务中心物业(含专项物业)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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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新疆2022年雄安城乡管理服务中心物业(含专项物业)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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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
发布时间: |
2022-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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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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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HXZB2022-X1-00245-001、00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 :雄安新区容城县奥威路城乡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主任 0312-5836003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吴红亮、楚胜男、杨超
0312-5675070 采购预算金额:5686000.00 采购用途 : 一标段:2022年雄安城乡管理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二标段:2022年雄安城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服务;#detail#2022年雄安城乡管理服务中心物业(含专项物业)项目招标公告#_#docx#_#29d0a113-35d4-45e3-8049-8926119b3995@_@2022年雄安城乡管理服务中心物业(含专项物业)项目招标公告#_#pdf#_#e5a29005-7fcb-4805-92b6-6e00ea348157 项目实施地点 :null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执行,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一标段、二标段具体要求如下:①供应商为非中小微企业的,应当将采购项目合同的部分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分包比例占合同总金额的40%以上,其中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分包合同金额的60%。供应商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分包意向协议。②供应商为中型企业的,应当将采购项目合同的部分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给小微企业分包比例占合同总金额的24%以上。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分包意向协议。③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不允许分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④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表。注:①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分包意向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明确分包的比例(必须满足上述相应要求)、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③《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2-09-02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2-09-08 时刻说明:08时30分00秒-12时00分00秒-12时00分00秒-17时00分00秒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23 09:30
开标时间:2022-09-23 09:30
开标地点:线上提交地点: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供应商不参与现场开标,需远程解密。)线下开标地点: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供货时间:服务期限:一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null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null 备注:1、未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登录河北CA官网(http://
本公告发布媒体:null
采购预算金额:5686000.00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23 09:30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供货时间:服务期限:一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null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XZB2022-X1-00245-001、002 项目名称:
2022年雄安城乡管理服务中心物业(含专项物业)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5686000.00 最高限价:
一标段:3286000元;二标段:(1)餐饮服务1200000元;(2)原材料供应报价按百分比(%)报价,供应商按照市场行情,参照石家庄桥西蔬菜中心批发市场公布平均价的100%为报价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一标段:2022年雄安城乡管理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二标段:2022年雄安城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服务;#detail#2022年雄安城乡管理服务中心物业(含专项物业)项目招标公告#_#docx#_#29d0a113-35d4-45e3-8049-8926119b3995@_@2022年雄安城乡管理服务中心物业(含专项物业)项目招标公告#_#pdf#_#e5a29005-7fcb-4805-92b6-6e00ea348157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执行,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一标段、二标段具体要求如下:①供应商为非中小微企业的,应当将采购项目合同的部分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分包比例占合同总金额的40%以上,其中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分包合同金额的60%。供应商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分包意向协议。②供应商为中型企业的,应当将采购项目合同的部分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给小微企业分包比例占合同总金额的24%以上。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分包意向协议。③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不允许分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④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表。注:①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分包意向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明确分包的比例(必须满足上述相应要求)、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③《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null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一标段:无;二标段: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法人的分支机构投标的,本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可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注: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冀财采〔2020〕5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9月02日至
2022年09月08日,
08时30分00秒-12时00分00秒-12时00分00秒-17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9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线上提交地点: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供应商不参与现场开标,需远程解密。)线下开标地点: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9月23日09点30分
地点:
线上提交地点: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供应商不参与现场开标,需远程解密。)线下开标地点: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未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登录河北CA官网(http://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地址:
雄安新区容城县奥威路城乡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王主任
0312-5836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方式:
吴红亮、楚胜男、杨超
0312-5675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红亮、楚胜男、杨超 电 话:
0312-5675070
地点:
截止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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