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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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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合同公告(合同包
[350100]FJYHZB[GK]2022002_1_913501113156123864_5028
)
一、合同编号:
[350100]FJYHZB[GK]2022002_1_913501113156123864_5028
二、合同名称: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合同包
[350100]FJYHZB[GK]2022002_1_913501113156123864_5028
)
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350100]FJYHZB[GK]2022002
四、项目名称: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
晋安区长乐南路288号
联系方式:
0591-62026300
供应商(乙方):
福州汇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南平东路98号金城投资区工业中心1#1楼三层308室
联系方式:
0591-88888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数量(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产地类型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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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C1204
-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委托管理服务面积20100㎡
保安服务、保洁服务、设施设备工程维修、会务接待和绿化养植、垃圾分类清运、卫生间及保洁耗材等事项。
2
贯彻执行物业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1437600
工程类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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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总金额:¥
1,437,600.00
履约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下年度是否续签由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履行情况考核而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且成交人接管物业服务之日起算(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签字确认)。
履约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09-0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一、物业管理月考核评分表(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项目 内容 评分参考 得分 内部管理 有月度工作计划、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并有具体的考核办法。 1、没有月工作计划扣0.5分。 2、制度不健全,扣0.5分。 3、未制订工作标准扣0.5分,未制订考核办法扣0.5分。 建立健全场所的档案管理工作。制定场所保安、保洁、绿化养护、水电和设施维修、维护等各项工作记录、巡查记录。 1、档案管理不到位扣0.5分。 2、每发现一次工作记录、巡查记录不完整、不规范扣0.5分。 工作方式方法与服务态度 及时与行装处沟通,对院里所安排的有关处理、联络、知会等要及时跟踪、落实及反馈。对市院提出的合理建议或意见及时整改。 1、遇重大问题不报告扣5分。 2、安排事项无反馈、无结果扣0.5分。 3、该整改的未整改,每一项扣0.5分。 耐心、礼貌地接受群众的投诉、求助、建议、问询、质疑等,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协商处理,并做好记录。 1、无处理每次扣0.5分。 2、因服务态度或工作不到位被投诉,经查实,一次扣0.5分。 合同遵守情况 组织机构健全,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员工身体健康、统一服装、形象良好,工作规范,自觉遵守各项制度。 1、组织不健全扣0.5分。 2、员工管理不到位扣0.5分。 工作效果评价 项目经理总体工作 1、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对辖区实施综合性的系统管理的扣0.5分。 2、未定期组织开展周检、二级培训工作的扣0.5分。 3、未定期巡视管理处各岗位的工作情况的扣0.5分。 4、仪容仪表不整洁的每次扣0.5分 5、未完成院方交办的其他突发性工作任务的扣0.5分。 会务、接待员总体工作 1、仪容仪表不整洁的每次扣0.5分。 2、未定期参加部门组织培训的,每人每次扣0.5分。 3、未积极对来宾、来访或来电的初步接待,指引、联系协调的,每次扣0.5分。 4、信函收发不及时的,扣0.5分。 5、所负责区域环境卫生脏乱的每次扣0.5分。 6、会议室未及时按照会议需求布置的每次扣0.5分。 7、会务期间,相关会务服务工作不到位的,每次扣0.5分。 8、未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的每次扣0.5分。 水电维修工总体工作 1、维修合格率:不满足以下要求的,每处每次扣0.5分: (1)零修、报修及时率100%,返修率小于1%。 (2)房屋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合格完好率达100%。 (3)安全监控、消防监控等设备管完好率达98%以上。 (4)道路、车场完好率≥98%。 (5)公共照明完好率>98%。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98%。 (7)化粪池、雨水井、污水井完好率>90%。 (8)排水管、明暗沟完好率>95%。 (9)公共设施完好率100%。 (10)报修15分钟内反应,反应率100%。 (11)急修不超过1小时、小修不过夜。 (12)服务有效投诉少于1%,处理率100%。 (13)维修服务回访率实行100%回访制。 2、运行、操作、养护、维修过程中,未按规范操作的每次扣0.5分。 3、档案记录、建立不及时、不健全的每次扣0.5分。 4、发生重大故障和隐患未及时向采购人汇报的,每次扣3分。 5、所负责区域的环境卫生脏乱的每次扣0.5分。 6、未按时抄报水电表读数,未及时统计用量的每次扣0.5分。 7、未做好上下班的交接工作的每次扣0.5分。 8、未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的每次扣0.5分。 9、出现人员脱岗每次扣2分。 10、仪容仪表不整洁的每次扣0.5分 11、如因工作人员设备操作、管理、养护不当造成的重大故事的扣5分。 安防员总体工作 1、出现人员脱岗每次扣2分。 2、巡逻不到位(无签到记录)每次扣0.5分。 3、闲杂人员进入大院次扣0.5分。 4、仪容仪表不整洁的每次扣0.5分。 5、安保设施配置不齐全,每次扣0.5分。 6、未及时将突发情汇报上级领导的,每次扣2分。 7、未按时参加公司及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及演练的每次每人扣0.5分。 8、工作时间擅自离岗的,每次扣1分。 9、所负责区域的环境卫生脏乱的每次扣0.5分。 10、未对来访人员核实身份、登记信息的,车辆引导不到位的,每次扣0.5分。 11、发现违法犯罪分子未进行有效制止、抓获措施的扣2分。 12、未定时、定点对公共区域巡逻的,每次扣0.5分。 13、消控中心值班员:(1)未请及时将监控设备、消防设施等异常、故障情况报修电工、项目经理,每次扣1分。(2)对监控设备操作不当,造成影像缺失的,扣0.5分。(3)发生火情,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扣5分。(4)数据、档案记录不及时的,每次扣0.5分。 14、安防队长:(1)未定期组织开班务会议,未定期组织进行队列训练、消防演练、业务学习的扣0.5分。(2)未对日常事务检查和处理,不及时纠正队员执行中的违规行为的,每次扣0.5分。(3)未做好安全防范文件资料归档工作的,每次扣0.5分。 15、未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的每次扣0.5分。 16、发生重大事故(如被盗、设备设施造成破坏)的扣5分。 保洁员总体工作 1、所管辖区域环境卫生清洁不到位,每处每次扣0.5分。 2、未及时清理公共场所有被弃的杂物,每次扣0.5分。 3、垃圾清理、分类、清运不到位,每次扣0.5分。 4、未定期进行“四害”消杀工作,扣0.5分。 5、公共绿地、草地、花卉、盆景的养护、摆放不到位,更换不及时,扣0.5分。 6、仪容仪表不整洁的每次扣0.5分。 7、保洁用品未及时摆放和更换的每次扣0.5分。 8、出现人员脱岗每次扣2分。 9、未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的每次扣0.5分。 二、检查考核评估结果的运用 采购人行政装备处根据月考核评分表对物业公司所管理的区域及内容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物业费支付依据。考核满分为100分,根据考核表内容进行扣分:考核得分≥93分,全额支付当月物业服务费。90分≤考核得分<93分的,扣除当月物业服务费的5%,支付物业服务费的95%。85分≤考核得分<90分的,扣除当月物业服务费的10%,支付当月物业服务费的90%。考核得分<85分的,扣除当月物业服务费的20%,支付当月物业服务费的80%。按照合同要求行政装备处下发问题整改通知书即整即改,如未按要求整改导致问题持续存在,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如连续两个月考核得分<85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赔偿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除的,则中标人需另行支付。解除合同后,在采购人招到新物业管理公司之前,应继续服务并将全部工作与新的物业管理公司交接完毕方可离开,否则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中标人自行负责。
附件:上传合同(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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